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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
享受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的人员是否需要定期提供生存证明?
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苏劳社险[2001]21号文件的规定,供养直系亲属应按照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期限,每年出示一次由当地公安部门提供的生存证明。逾期未能出示相应证明的,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停止支付其有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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