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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益:浙江省职业中介机构发展及贡献


浙江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王国益

  近几年,浙江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致力于劳动力市场的培育,大力发展劳动力市场中介组织,疏通劳动力流动渠道。到2007年末,全省已建立各级各类职业中介机构2517家,职业中介机构工作人员5663人。2007年,全省各类职业中介机构共接受用人单位招聘登记749.24万人,求职登记459.69万人次,成功介绍246.39万人次,基本满足了我省用人单位招聘和劳动者求职的需求。

  一、浙江省职业中介机构的发展历程

  浙江是市场经济大省,上世纪70年代末,全省职业中介机构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对用工制度改革的要求应运而生。二十多年来,在各级政府重视和劳动保障部门的积极培育和引导支持下,职业中介机构发展成效明显。

  (一)起步阶段(1979年—1988年)

  80年代初,一方面是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后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得到释放,积极寻找就业机会;另一方面是浙江省乡镇企业和个私企业的发展需要大量劳动力。劳动力的这种供求状态在市场调节就业制度的引导和作用下,开始迅速地形成一个计划就业制度外的劳动力市场雏形。当时,在温州、台州等一些个私经济发展较早的地区,民间就开始了为企业用工和劳动者求职牵线搭桥的中介活动。

  (二)无序扩张阶段(1988年—1994年)

  这一阶段,随着区域、块状经济的迅速发展,浙江各地对劳动力的需求大量增加;同时,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向城镇涌动,农民工的流动形式从单独外出逐步变为举家迁移,流动规模越来越大,地域迁移也愈来愈广。各类职业中介机构及其活动在全省各地普遍出现。

  (三)整顿、规范阶段(1994年—2000年)

  随着各类职业中介活动的不断发展,需要对各种中介行为进行规范。为此,政府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政策规定,对职业中介机构及其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出台的政策主要有《浙江省职业介绍暂行规定》、转发劳动部的《职业介绍规定》和《关于实行统一全省职业介绍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等。

  (四)引导、发展阶段(2000年—目前)

  2001年12月28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了《浙江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该条例对职业中介的机构职能、市场准入、日常监管和违规处罚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的法律规定,标志着浙江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和管理步入了法制化的轨道,推动了市场就业机制的进一步完善。此外,在职业中介的发展思路上,由限制、打击、取缔转变为培育、规范、支持。在组织开展职业中介机构及其行为清理整顿工作的同时,注重加强民营职介机构的信用建设,以引导民营职业中介机构依法规范运作。

  二、我省职业中介机构在就业服务中的作用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

  (一)为政策制订提供重要决策依据

  通过职业中介和劳动力市场,我省劳动保障和就业服务部门基本掌握了全省就业和失业人员的总体情况,特别是新成长劳动力和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就业情况。这些情况的掌握,为各项就业政策的制订提供了重要的依据。2006年浙江省新一轮就业政策的制订,在服务对象的个性化需求、政策扩大、资金投入需求等与政策拓展密切相关的问题上,大量参考了劳动力市场和职业中介提供的数据,从而使浙江的新一轮就业政策既能够在国务院新一轮就业政策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又能够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确保了政策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岗位信息对接

  职业中介在实现用人单位和求职者的供求对接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浙江创新工作思路,开展了多形式、多渠道的就业中介服务。一是加大网上招聘求职力度。省本级和全省11个市大多数都建立了求职网站,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了及时、快速、便捷的岗位和求职信息服务。二是加强专场招聘会的力度。各种有针对性的招聘会,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了集中的供求信息,有力地促成了人力资源的对接。

  (三)帮助外省劳动者来浙就业,为浙江经济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持

  多年来,职业中介机构在引入和帮助外省农民工到浙江务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大量农民工加入成为浙江建设大军,有力促进了浙江经济的发展。截至2007年,全省农民工数量有1800万人,其中外省农民工500多万人,省内农民工1200多万人。据不完全统计,通过各类职业中介的外省农民工约400万人左右。“十五”期间,浙江GDP以年均12.8%的速度增长,农民工的贡献率达到了21.35%,其中通过职业中介成功就业的外省农民工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约为5%。按人均13000元/年收入计,每年可为外省来浙务工的农民解决增收500多亿元,有利于缩小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

  (四)引导农村劳动力向城镇流动,有助于浙江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职业中介在引导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就业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07年,全省省内跨县(市、区)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近300万人,其中通过职业介绍成功的有128万人。大量的农村劳动力由农村流向城市、由经济欠发达地区流向发达地区,有助于农村和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有助于浙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此外,职业中介是第三产业的一项服务内容,其发展也丰富了第三产业的内涵,促进了第三产业的兴旺与发展。

  三、今后职业中介机构的发展思路

  下一步,根据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力资源的需求和人力资源的供求变化情况,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快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建设

  推动各级政府成立人力资源部门,统筹管理除公务员以外的全国城乡劳动力资源。由省、市、县三级人力资源部门主持设立职业中介服务机构。

  (二)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

  制定和完善工资指导价位、录用备案、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备案等的具体制度和操作办法;加大监管力度,严格中介机构的审批和监督,建立劳动力市场良好的秩序。

  (三)进一步拓展服务对象和服务功能

  就业服务对象拓展到覆盖所有城乡劳动者,特别是加强对农村劳动者和大中专毕业生的服务。提供准确、及时的供求职信息服务。在传统服务项目的基础上,为求职者提供 “一对一”职业指导、创业指导、心理疏导等个性化服务。

  (四)重视职业指导人员队伍的建设

  加强职业指导人员的资格认定工作;加强职业指导工作的交流和研讨,创办专业刊物,为从事这项工作的专家学者提供学术研究交流得阵地,一些条件允许的部门和地方,将开展与国外的交流与合作等。


   稿件来源:厅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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