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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巩固提高参保率。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去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全面实施这项制度,当年参保居民一举突破千万,参保人数和参保率均居全国前列。到去年底,全省城镇居民参保人数1088万,覆盖率达88%。前不久,省政府又专题召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对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明确的要求。今年将以更加得力有效的举措,力促制度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待遇水平逐步提高、基金运行健康规范、经办服务更加优化,确保参保率达到并稳定在90%以上。在扩大覆盖范围方面,对于目前10%左右的应保未保对象,我省的原则是,对于就业年龄段的非从业人员,支持其充分就业,鼓励参加城镇职工医保;重点关注低保人员、残疾人员以及贫病交加特困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采取多方筹资等有效措施,把所有有参保愿望、无参保能力的对象全部纳入保障体系。在规范完善制度方面,对于无力参保的困难城镇居民,政府今后将承担其主要参保费用,确保所有有参保愿望、无参保能力的对象全部纳入医保。对于我省一般性参保居民,政府则实行普惠性补助,补助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80元。但补助标准提高后,不降低个人缴费责任,由此增加的资金主要用于提高待遇水平。在提高保障水平方面,将通过降低起付标准、提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等方式,定期进行调整,确保参保居民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基金年结余率控制在10%左右。同时,我省将把医疗救助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衔接起来,医疗救助基金将资助低保、残疾、贫病交加特困家庭等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医疗保险,确保他们100%参保。对救助对象经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医疗救助基金原则上再按不低于自付部分30%的比例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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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件来源:厅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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