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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第49期

★我省快速建立对口就业援助长效机制
★宿迁市政府出台市区职工教育培训统筹经费征收及使用管理办法
我省快速建立对口就业援助长效机制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抗震救灾对口支援工作的决策部署,省劳动保障厅迅速行动,运用岗位援助、培训援助、政策援助等多种施措,快速建立对口就业援助四川绵竹的长效机制。一是迅速成立援助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对口就业援助工作,迅速成立由陈震宁厅长任组长、吴可立副厅长任副组长,就业处、培训处、养老处、就管中心、监察总队、鉴定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省对口支援灾区就业援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就管中心,具体承担联络协调等日常工作。各市也都成立了由一把手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明确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对口就业援助工作。二是及时出台优惠扶持政策。报经省政府批准,省厅会同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地震灾区来苏务工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明确灾区来苏务工人员凭相关证明,享受与我省失业人员同等的就业扶持政策;对有培训需求的灾区劳动者,帮助其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并按规定提供相应补贴;对吸纳灾区劳动者的企业,按规定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对来自灾区的零就业家庭,按我省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政策给予相应援助,确保实现至少1人就业。三是迅速深入地震灾区进行实地调研。从6月25日起,省厅专门派出由劳动就管中心主任带队的工作组,赴四川进行实地调研,全面了解四川省和绵竹市劳动力资源、劳动者就业愿望以及近年来劳动力转移等相关情况。期间,陈震宁厅长亲自到灾区一线分别与四川省、绵竹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同志进行商谈,在确保完成今年就业援助任务、制定长期就业援助规划和建立长期就业援助机制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形成较为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正常接收长效机制和专场招聘活动相结合的对口就业援助思路,并对三季度举办专场招聘活动作了具体安排。四是积极采集传递就业岗位信息。针对灾区外出劳动者的就业需求,省厅第一时间推出职业介绍服务五项措施,即: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专门的“灾区外出务工劳动者、川籍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服务窗口”;举办专场招聘活动;开通就业援助心理咨询指导热线电话;开展向灾区高校毕业生送一套就业政策资料、一次面对面的职业指导、一组有效的就业岗位信息、一次职业技能培训引导的“四送”服务;发放联系卡,建立跟踪服务制度,实行专人专档、定点帮扶。同时,还专门下发通知,全面部署对口支援地震灾区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广泛采集岗位信息,并对招聘企业和提供岗位提出明确筛选标准,要求工资待遇不得低于1000元∕月,力争达到1200元/月,能够免费提供食宿并报销交通费。南京市劳动保障局还在全市开展了爱心岗位征集活动,设立爱心岗位专门联系电话。截止目前,全省已经采集并向绵竹传递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33家、就业岗位8300多个。通过这些措施,为来苏就业的灾区劳动者提供有效的职业介绍服务。五是大力开展多种形式培训援助。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排,我省首批接收了来自灾区技工院校的518 名学生,接收人数占首批转读人数的40%。为确保这批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省对就读学校作出统一安排,确定了23所国家重点技工学校承担接收任务,并要求接收学校为灾区学生准备好学习生活用品,妥善安排食宿,承担学费、生活费和一次性交通费等费用。有些地区还将来自灾区的技工院校学生纳入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费用由学校承担。省劳动保障厅还联合省文联、省慈善总会等单位举办了五场“呵护心灵、还原笑脸” 欢迎地震灾区同学慰问演出校园行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江苏红豆集团有限公司还率先向绵竹市免费赠送50台缝纫机,支援对口地区开展定单式培训。六是率先设立对口就业援助服务窗口。为更好地服务灾区群众,确保三年援助计划的落实,省劳动保障厅率先在绵竹市设立了对口就业援助服务工作站,“生活上跟江苏指挥部走,工作上跟当地就业服务窗口单位走”,由省职业介绍中心副主任亲自带队,抽调责任心强、吃苦耐劳、业务熟悉的工作人员,扎口管理江苏企业来绵竹招聘等工作,及时搜集反馈灾区劳动力资源和培训信息,常年为灾区务工人员提供江苏企业的岗位信息。
根据对口就业援助方案,经过精心筹备,7月6日,由我省、四川两省劳动保障厅共同主办、我省省级就管中心和绵竹市劳动保障局具体承办的首场对口就业援助专场招聘会在绵竹成功举行。这既是全国18个支援省份在对口地区举办的第一场大型招聘会,也标志着我省与绵竹市对口就业援助三年计划的正式启动。省政府副秘书长李一宁、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吴可立、四川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陈璞及绵竹市政府、市劳动保障局有关领导参加了现场招聘活动。江苏红豆有限公司、江苏阳光集团、佳能苏州有限公司等来自苏南地区的24家知名企业提供了操作工、焊接工、行车工等10多个工种、6000多个适合灾区劳动者特点的优质就业岗位,13000多名灾区劳动者现场咨询应聘,其中有求职愿望的达5000多人次,当天就有1313人与用人单位初步达成就业意向,首批218人已于7月15日抵达我省各地,当地政府领导和劳动保障部门都组织企业举行了隆重的欢迎仪式,并为他们发放生活用品,南京龙威服饰企业还为灾区就业人员的宿舍连夜安装了空调,为所有灾区来苏务工人员尽可能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根据省就业管理中心提供材料整理)
宿迁市政府出台市区职工教育培训统筹经费征收及使用管理办法
为推进全市职业教育和培训事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加快培养和造就大批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技术人才。7月24日,宿迁市政府出台《宿迁市市区职工教育培训统筹经费征收及使用管理办法》(宿政办发〔2008〕142号),规定了市区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征收范围及标准、征收管理、经费使用和监管办法,从2008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明确:宿迁市市区职工教育培训统筹经费征收范围为市区范围内各类企业。征收标准按企业职工核定工资总额的2-2.5%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其中0.5%部分由市政府集中统筹使用,并从统筹经费中划出50%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举办职业学校的企业,不再征收集中统筹部分的经费。
《办法》要求: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政府集中统筹部分由市政府委托地方税务部门征收,劳动保障部门提供征收计划。实行按季征收,各企业按规定季后10日内主动向地税机关申报缴纳,地方税务机关征收时统一使用基金征收缴款凭证,并及时将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缴至财政专户。
《办法》规定:职工教育培训统筹经费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主要用于企业紧缺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培训、公共实训职业培训学校的布局结构调整、骨干性职业教育学校(专业)的建设、社区职业教育和培训、征收工作的业务费支出、有关奖励经费支出。对不按规定缴纳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企业,由地方税务机关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对挤占挪用职业教育和培训经费的,一经发现,除责令整改外,将依法追究单位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为加强职工教育培训统筹经费的管理,该市成立了由财政、地税、劳动保障、教育、审计五部门共同组成的宿迁市职工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第四季度召开成员会议,研究编制下年度的收支预算,由市财政局汇总,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操作。(根据宿迁市劳动保障局上报材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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