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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第45期

镇江市区近2.5万名老年居民喜获政府养老补贴
7月15日,镇江市政府举行市区老年居民养老补贴发放仪式,共有24659名老年居民通过邮政银行领取到政府养老补贴。其中年满60周岁未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补贴50元、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补贴100元。根据调查登记和审核认定,目前市区(京口、润州、新区)共有24659名老年居民符合养老补贴发放条件。按现有保障人数测算,目前市、区两级每月需安排发放资金138.9万元,其中市级财政43.4万元,区级财政95.5万元,目前所有发放资金已全部筹集到位。
镇江市城乡老年居民养老补贴制度主要有五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在保障对象上,体现了统筹城乡、一体发展的方向,覆盖范围更广。凡市区范围内年满60周岁,累计户籍15年以上,没有养老保障待遇的城乡居民都可享受这一政策,享受人群范围从省里要求的城市扩大到农村。二是在保障水平上,体现了低水平起步、以后逐步提高的理念,增强了制度的可持续性。对年满60周岁未满80周岁的老年居民,每人每月补贴50元;80周岁以上老年居民,每人每月补贴100元。同时还规定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逐步提高保障水平,保证了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三是在资金筹集上,体现了政府的主体责任。明确由各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确保按时足额发放,所需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的比例分担,由市、区两级财政负责筹集。四是在组织实施上,建立了部门联动机制。明确由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老年居民养老补贴的业务管理工作,财政、人事、民政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各司其职。五是在管理上,强化了监督措施。建立补贴专项资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制度,接受同级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并严格规定了具体的申报办理程序,对申请补贴的人员资格,严格审查,并向社会公示。
(镇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供稿)
苏州市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达到1∶6.2
今年以来,苏州市积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大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截至今年6月底,苏州市累计创业培训合格3.19万人,其中成功创办企业的6886人,自谋职业7502人,新创造就业岗位4.05万个。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达到了1∶6.2,也就是说,培养一个“小老板”,能带动6.2个人实现就业再就业。
一是创业政策体系逐步完善。今年2月,苏州市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鼓励市民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市劳动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配套制定了《苏州市区创业引导性资金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运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苏州市区创业补贴实施办法》等一系列鼓励劳动者创业的扶持政策。
二是因地制宜培育创业载体。立足区、街道以“块”为主推进创业载体建设,积极有效解决城区创业场地成为创业瓶颈的难题。结合创业需求,统筹兼顾,因地制宜,错位发展,建设市场型、门面型、楼宇型等多元化的创业载体。市本级财政对区、街道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给予扶持,重点补助有一定规模的基地建设。现已建立各类创业孵化基地10余万平方米,认定了首批16家创业孵化基地,同期拨付创业引导性资金115.25万元,有效地缓解了初始创业人员寻找经营场地的困难,累计吸纳近2000人就业。
三是搭建网络平台延伸服务途径。在全国率先成立了“第一起点”网上创业培训学院,在全省率先创办了每月一期的“苏州市民创业电子杂志”,并通过创业网站为创业者提供一条龙服务,在建好一个网、培训一批人、筛选一系列项目的基础上,形成孵化—培训—创业—指导—跟踪的服务体系。同时平江区正在积极筹建“网上创业孵化基地”,依托这一平台有志创业者只需有一台电脑,就可以当上老板。
四是创业舆论氛围日渐浓厚。每年的4月已成为“苏州市创业促就业宣传月”,届时媒体都对创业典型进行广泛宣传。为大力弘扬创业精神,有关部门通过社会征集并公布了“苏州市创业促就业”标识。今年还成功举办了首届“燃情创业,携手并进”市民创业竞赛,参加决赛的6名选手分获5000元至10万元不等的创业奖金,吸引了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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