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农业向非农产业、城市转移,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是实现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多渠道增收致富的有效途径,是工业化、现代化发展的必然结果,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重要手段。淮安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统计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切实进行科学分析,努力达到客观真实。现就1-9月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统计报表分析如下。
一、农村劳动力资源情况
目前,我市社会总人口532.77万人,男性人口273.44万,所占比例为51.32%。农业人口359.96万,比例为67.56%,非农业人口为172.81万,比例为32.44%,农村劳动年龄内的人口210.96万人,劳动年龄内学生12.65万人,劳动年龄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数为6.51万人。我市农村劳动年龄内可以从事生产劳动的劳动力为191.8万人,超过劳动年龄仍然参加社会劳动的人数有21.90万人,按全市农村98.62万户计算,平均每户拥有劳动力2.17个。
二、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
(一)转移劳动力及外出务工规模
全市有146.46万人实现了从农业向非农产业、城市的转移,其中,异地输出101.8万人,就地转移44.66万人,分别占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的53.1%、23.28%。与去年同期相比,异地输出总量减少0.58%,就地转移总量增加1.98%。在异地务工人数中:务工时间半年以上的占85%。在省外的有35.4万人,占34.77%;在省内市外的有65.42万人,占64.24%。与上年同期相比,在省外和省内市外务工的人数均有所减少。到三季度末,根据统计报表推算,全市外出务工总收入达80.4亿元,比上年人均增收139元。
(二)外出务工人员基本情况
1、年龄构成:外出务工人员中,年龄在25岁以下的占21.17%,比上年同期增长了0.4个百分点;26—40岁的占48.61%,比上年同期下降了0.5个百分点;40岁以上的占30.22%,与上年同期持平。从去年和今年对比情况看,外出务工人员中青壮年的比例与去年基本持平。
2、文化程度构成:从业人员的平均受教育年限只有8.8年(其中男性10.5年、女性7.1年)。大专及以上的占9.4%,比去年同期相比提高了0.7个百分点;中专及高中的14.32%,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初中及以下76.28%,比去年同期下降了0.9个百分点。从统计情况看,小学文化程度及以下的比重有所减少,初中及以上的比重在增加,说明我市外出劳动力文化素质有所提高。
3、接受培训情况:掌握技能的占35.25%,较去年同期提高了5%,没有技能的占64.75%。
(三)外出方式和地区
1、外出方式:劳动力转移的组织化程度增强,但仍有待提高,过去,自发性转移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方式,大部分是依靠"血缘、人缘、地缘"关系,通过亲属带领、朋友介绍、本地外出人员带动、自行外出闯荡等方式进行转移。近年来,全市各地都设立了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就业服务已经延伸到基层,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做到了有组织、有措施和有序推进。
2、外出地区:全市农村劳动力就业选择地区级城市占外出总数的24.90%;省会城市占24.11%;县级市占22.22%,其它地区占14.58%;建制镇占8.53%,直辖市占5.66%。
(四)外出务工环境状况
1、从事的行业:近年来,外出务工人员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领域,占51.4%,由于经济的增长,各地的基础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建筑业得到了蓬勃发展,建筑工地成为劳动技能薄弱人员外出务工的首选。但今年二季度后,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各类企业都以不同形式地缩小规模,使得我市外出人员在二产务工人数比上年同期减少了4.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容纳了我市47.3%的外出劳动力,从统计情况,我市外出在第三产业务工人数没有受到金融危机的太大影响,务工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2.6个百分点;第一产业容纳了我市1.3%的外出劳动力。
2、保障情况:截止目前,在我市务工的农民工缴纳保险情况为:市内50.1万务工农民中,有31.6%的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11.5%的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1.4%的农民工缴纳医疗保险,1.35%的农民工缴纳失业保险,0.1%的农民工缴纳生育保险。
三、影响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因素
一是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素养低。随着产业结构升级和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市对务工农民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缺乏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领域越来越窄,外出务工的难度相对加大。
二是小城镇建设总体水平不高,吸纳农村劳动力的功能较弱。
三是我市实施新型工业化战略后,本地工业企业发展迅猛,用工量剧增,必定使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结构发生变化,就地转移的比重将逐渐加大。
四是全球的金融危机对我国部分企业造成了较大影响,特别是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的部分企业产能严重下滑,致使我市在这些地区务工的农民提前返乡。农民的提前返乡,不仅使瞬间失业的农民工产生一定的心理恐慌,也给我市各级政府在组织、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方面提出了的新要求。
五是农民创业热情不高,创业环境优待于进一步优化。
四、今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对策
针对目前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必须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总体要求,以增加农民收入、带动农民就业创业为目的,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和完善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让市场调节需求,实行公平竞争,促进劳动力资源的优化组合。彻底打破城乡分割的户籍壁垒,完善农村劳动力从进城务工经商到稳定定居的“移民”政策。
二是认真落实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券制度,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的意见》(淮发[2006]38号),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综合素质。继续加大资金投入,让更多的农民接受技能培训,实现素质就业。
三是加快小城镇建设和第三产业发展力度,增加小城镇吸纳就业的能力。发展农村加工业,特别是乡镇集中区和园区企业建设,推进企业集聚,提高科技含量,延伸加工产业链上下功夫;在增加投入,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扩大企业规模,培育区域特色经济上下功夫;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
四是营造良好环境,鼓励外出务工农民回乡创业。农民工回乡创业,可以形成以创业带就业、以就业促创业的良性互动格局,对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缓解劳动力转移输出后农村出现的各种社会问题具有重要作用。要按照“抓大不放小”的原则,落实发展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的政策措施,鼓励引导回乡农民工结合实际创办经济实体,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五是要做好受到金融危机影响而提前返乡的农民工的就业培训工作,通过服务本地园区企业用工,引导带动他们转产转岗、就地就近转移就业;通过发展各类就业服务业;通过发展高效农业和种植业,以及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六是进一步健全市县两级工作责任机制,明确政府的投入主体责任。继续推行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工作机制,提高农民和培训机构积极性。以贯彻《劳动合同法》为契机,规范用工行为,消除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政策性歧视,赋予农民工平等的劳动保障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