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京市劳动保障局下发《关于申报200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正式启动该市200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凡在南京市市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缴费单位,应于2008年3月1日至5月29日期间,到所登记的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或区社会保险所申报200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确保缴费基数申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缴费单位应携带U盘至社保经办机构拷制申报花名册和申报表。市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诚信单位可进行网上申报。缴费单位在申报2008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同时,应进行《劳动和社会保障证》书面审查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相关文件及流程请登录南京劳动社会保障网(www.njlss.gov.cn),或拨打“12333”劳动保障服务专线进行咨询。
南京市实行社会保险五险统一征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险种实行统一的缴费基数,参保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其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失业金、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生育津贴、养老金等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均直接挂钩,因此缴费单位应为职工如实申报缴费基数。职工2008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本人2007年度(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工资性收入总额(含各类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性收入等)的月平均数。
为了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社保经办机构要求缴费单位为职工申报的缴费基数须经职工本人签名或采用公示的方式确认,职工个人也可通过分布在市、区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及部分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所、站的触摸查询一体机、“12333”服务专线或劳动保障网站查询历年缴费基数及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发现单位未如实申报缴费的,应及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投诉。对6月底前仍未按规定申报缴费基数的单位,社保经办机构将每月公布单位名单,并从7月份起每月按10%的比例直接递增缴费基数,直至单位主动申报,同时,将该类单位列入社会保险稽核重点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