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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下情况需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1、享受、参加省级机关公费医疗单位撤销。
2、享受、参加省级机关公费医疗的单位工作人员调动、辞职、自动离职、出国定居、停薪留职或死亡等。
3、子女超过十八周岁。
二、所需材料
1、网上申报结束以后,从申报系统中打印出的、并由专管员签字及单位加盖公章的《注销医疗证人员花名册》。
2、需注销的医疗证证历。
3、涉及退费的单位,开具相应数额的发票。
三、注销医疗证程序
1、单位专管员根据省医保中心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在江苏劳动保障网的“省级机关公费医疗申报”系统(http://www.js.lss.gov.cn:7001/Auditing/)中进行网上“减少人员办理”申报。
2、单位专管员网上申报结束后,按规定提交上述有关资料,由服务部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予以注销。
3、涉及退费的,由服务部工作人员填写《销证退费流转单》,主任审批后,送交基金科;基金科按规定予以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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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件来源: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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