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企业信息化建设,并承担信息技术应用和信息系统开发、维护、管理以及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复合型人员。
申报条件:
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4)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5)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企业信息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2)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3)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企业信息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2)取得本职业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3)取得本职业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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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类型 |
考试时间 |
考试形式 |
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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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考 |
11月17日、11月18日 |
笔试 |
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