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
遗失证书补发
二、依据:
关于职业资格证书核发与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函[1999]29号)
三、办事指南:
受理部门: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鉴定科
申请人需提供资料:遗失启事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寸照片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