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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证书核发


    一、事项:

    职业资格证书核发

    二、依据:

    关于职业资格证书核发与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函[1999]29号)

    三、办事指南:

    受理部门: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鉴定科、综合科

    办理流程:

    受理条件:考试成绩合格

    办理时限:日常鉴定,手续齐备三个工作日内。全国统考考试结束21天内完成阅卷评分登统。由劳动保障部直接组织阅卷评分的,考生成绩在劳动保障部下达后7天内公示。证书自从部中心领回空白证书后七个工作日内。

    申请人需提供资料:1、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人员名册;2、考生二寸照片一张


   稿件来源: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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