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
职业资格证书核发
二、依据:
关于职业资格证书核发与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函[1999]29号)
三、办事指南:
受理部门: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鉴定科、综合科
办理流程:
受理条件:考试成绩合格
办理时限:日常鉴定,手续齐备三个工作日内。全国统考考试结束21天内完成阅卷评分登统。由劳动保障部直接组织阅卷评分的,考生成绩在劳动保障部下达后7天内公示。证书自从部中心领回空白证书后七个工作日内。
申请人需提供资料:1、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人员名册;2、考生二寸照片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