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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鉴定申报(仅限于单位、集体申报)


    一、事项:

    省属鉴定申报(仅限于单位、集体申报)

    二、依据:

    《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部发[1993]134号)、《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规程》(苏劳社鉴[2001]3号)

    三、办事指南:

    受理部门: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鉴定科

    办理流程:

    受理条件:见各职业申报条件

    办理时限:申请单位提前10天向鉴定考核科提出申请,鉴定考核科提前7天左右向有关鉴定所下达鉴定任务通知书。鉴定所根据通知书的要求在3天内制定鉴定考核方案。

    申请人需提供资料:1、鉴定申请表;2、鉴定申报名册; 3、考核方案


   稿件来源: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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