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权副省长在第二届中国高技能人才国际论坛上的演讲
尊敬的各位领导,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很高兴参加这次论坛,与国内外专家、学者、官员共同探讨高技能人才培养问题。首先,我代表江苏省人民政府,对论坛的举办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出席论坛的各位嘉宾致以美好的祝愿!
人才是兴国之本、富民之基、发展之源,是科技创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探索者、实践者、推动者。高技能人才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行各业产业大军的优秀代表和骨干力量。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关系到产业工人队伍的整体素质,关系到国家和地区的核心竞争力,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江苏人多地少,资源比较匮乏。在长期的实践中,我们深刻地认识到,要在日趋激烈的国际国内竞争中赢得主动,必须把人力资源开发和高技能人才培养摆上突出位置,将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实现要素支撑从物质资源为主向人力资源为主转变。这不仅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需要,也是立足江苏实际作出的战略选择。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积极实施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扎实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2004年以来,全省新培养高级技工22万人、新技师7.4万人,其中高级技师近4000人,新技师培养数量超过1993年至2003年的总和,同时涌现出一批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 统筹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促进人力资源开发,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和“规划好、组织好、实施好”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总体要求,我省各地加强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积极引导、支持、鼓励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省市两级逐步建立和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劳动保障部门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格局,使高技能人才开发的各类资源得到有效整合。此外,我省还成立了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协调指导委员会,积极探索一校多企等联合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模式。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坚持把高技能人才培养纳入人才队伍建设总体目标,统一规划,通盘考虑,明确到2010年全省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600万人,高级工及以上水平的高技能人才占比达到30%左右,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占比达到5%以上,并带动中、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三是完善政策措施。2004年以来,我省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文件,从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强化行业企业主体地位、增强技工院校基础作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和使用激励机制以及社会保障体系等多个方面,具体规定了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政策措施。四是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宣传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方针政策,积极开展技能大赛和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努力形成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社会环境。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职业晋升通道,积极提供高技能人才流动便捷服务,真正让高技能人才想干事有机会、能干事有平台、干成事有回报、干好事有发展。
二、 着力搭建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
针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涉及各个行业、各类企业和千百万劳动者的实际,积极整合资源,实行部门联手、社会联动,逐步形成了以企业为主体,以技工院校为基础,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新模式。一是通过抓新技师培养带动企业发挥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主体作用。企业既是高技能人才的需求主体,又是聚集高技能人才的载体。我们坚持把提高职工技能素质列入企业发展规划,认真做好高技能人才需求预测,鼓励企业利用实践、设施、人才方面的优势,通过自办培训机构、联合办学、委托培养等方式,大力开展职工上岗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推行企业培训师制度和名师带徒制度,建立技师研修制度,发挥高技能人才的传帮带作用。以企业内部评价为重点,根据不同行业实际,按照职业分类特点,引导企业建立能力考核与业绩考核相结合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二是通过抓重点技师学院建设带动职业院校发挥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基础作用。在合理规划布局基础上,建设了一批适应技能人才培养需求、办学条件好、教育质量高的重点技师学院。同时,依托技工院校着力推进公共实训鉴定基地、紧缺型人才培训工程基地、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农民工培训基地建设,并根据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需要,重点建设了一批示范专业和品牌特色专业,使技能人才的培养目标与企业、社会的需求同步,做到学校教育与技能岗位“零距离”对接。三是通过抓校企合作带动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协调指导委员会的作用,以产业部门和企业为依托,在职业院校建立紧密型校企合作机构,指导职业院校改革教学模式,调整教学内容,积极承担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任务,实现学校教学与企业需求的有机结合。同时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联合制定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主动提供实习场地,选派指导教师,吸收学生参与技术攻关。目前,我省已逐步探索并建立了投资合作式、进修提高式、定向双元式、校办企业式等多种校企合作模式。四是通过抓技能竞赛带动一线产业工人学习技能钻研技术。在推动企业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的同时,积极鼓励和支持各行业举办职业技能竞赛。省级每年安排10次以上重点技能赛事,涉及的工种超过50个,涵盖机械、冶金、石油、建筑、电力、船舶、交通等重要支柱行业,参赛人数过百万,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2004年至2007年,全省有2000多人通过技能竞赛晋升技师、高级技师,16000多人晋升高级工,数千人次荣获技术能手、创新能手、行业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
三、 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工作机制
人才的活力取决于机制和环境。近年来,我们注意把握人力资源开发规律,积极推进高技能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一是建立政府、用人单位、社会多渠道投入机制。省财政设立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项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奖励、基地建设、贷款贴息和省市共建基地补贴等,今年安排的资金达到3600万元。省辖市也设立了相应的专项经费,并规定用于职业教育的城市教育费附加中,安排不少于20%用于高技能人才教育培训。对企业按规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要求保证50%以上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市县级政府可统筹其中的0.5%部分,用于本地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同时,采取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为培养高技能人才提供捐赠和培训服务。二是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知识水平的高技能人才评价机制。针对不同类型的技能型人才制定不同的评价标准。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突出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关键生产难题的考核;对知识技能型人才,突出掌握运用新技术新知识的能力考核;对复合技能型人才,强化综合性考核和多技能考核。改革企业、院校、社会技能人才评价方式。按照“统一标准、现场考核、强化督导”的原则,评价企业技能人才;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发挥优势”的原则,支持指导各类院校和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毕(结)业生参加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按照“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社会考核、企业聘任”的原则,对社会通用性强的职业(工种)的技师和高级技师进行考评。三是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高技能人才奖励机制。坚持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在高技能人才中评选劳动模范等。从2004年起,正常开展有突出贡献的高级技师、技师、省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对有突出贡献的高级技师、技师实行政府津贴制度,对技术能手由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并把高技能人才纳入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范围。完善企业职工薪酬分配制度,企业在聘的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与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工资福利待遇;技工院校高级班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待遇及定级工资,均参照大专学历毕业生待遇确定。目前,省市两级政府、支柱产业和大型企业,已全面建立高技能人才奖励制度。
当前,我省正处在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高技能人才工作面临十分繁重的任务。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提高职业能力为核心,以适应市场需求为导向,紧紧抓住技能培养、考核评价、岗位使用、合理流动、表彰激励等环节,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高技能人才工作水平。一是加快高技能人才工作立法进程,研究制定《江苏省技能人才开发条例》,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标准、培养模式及激励办法,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实施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制度,强化培训补贴导向功能,切实解决中小企业技能培训不到位的问题。三是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建设符合江苏产业发展要求的职业培训基地和两级公共实训服务体系,实现“人才培养基地化、基地建设网络化”。四是构建高技能人才工作信息平台,建设高技能人才信息库、技能成果信息库、教材库、师资库,同时建立全省统筹协调的地区、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预警机制。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人才是第一资源,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是我们面临的共同任务。我们将认真学习借鉴本次论坛的成果,主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广泛开展人力资源区域合作和国际交流,努力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新局面。在此,热忱欢迎各位领导、专家到江苏考察指导,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帮助我们把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做得更好。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