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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批准建立盐城市育才医药技工学校的公示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经专家评审,新申办的盐城市育才医药技工学校已初步达到《江苏省新办技工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评估标准》(暂行)的要求,拟批准建立盐城市育才医药技工学校,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

  联系电话:(025)83276049

二○○八年十月十五日


   稿件来源:厅培训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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