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经专家评审,新申办的连云港市新华技工学校、海安县海陵技工学校已初步达到了《江苏省新办技工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评估标准》(暂行)的要求,拟批准建立连云港市新华技工学校、海安县海陵技工学校这2所学校,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
联系电话:(025)83276048
二OO八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