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劳社培〔2006〕40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经专家评审,去年5月批准筹建的南京航空技工学校和申请新建的南京金肯技工学校、南京光电技术技工学校、如皋市江海技工学校、泰州扬子江技工学校已初步达到了《江苏省新办技工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评估标准(暂行)》的要求,拟批准建立南京航空技工学校、南京金肯技工学校、南京光电技术技工学校、如皋市江海技工学校、泰州扬子江技工学校,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
联系电话:(025)83276049
二OO六年四月三十日
主题词:劳动保障 学校 审批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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