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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换发中英文对照职业资格证书


    一、事项

    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换发中英文对照职业资格证书

    二、依据

    劳社培司发[1999]29号

    三、办事指南

 

  凡江苏省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职业资格证书,出国劳务就业需换取由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核发的中英文对照的职业资格证书,须知如下:

 

  所需准备的材料:

    1、原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

    2、各省辖市发放的证书需到原发放市劳动保障局进行审核后,持当地劳动保障局出具的“出国劳务人员换发职业资格证书介绍信及登记表”前来省厅办理;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放的职业资格证书可直接前来办理。

    3、国外单位证明(劳务合同、邀请函、聘约、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二寸照片一张。


    办事时限: 当天办理完毕

    办理时间: 每周二全天

    办理地点: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培训处,南京市北京西路16-1号苏兴大厦309室。

    联系人:张丽君      zlj@js.lss,gov.cn

    联系电话:83276042


   稿件来源:厅培训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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