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职能: 检查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厅党组成员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实行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对所在单位和监察对象执行法律、法规和省政府的决定、命令的情况实施监察;负责全厅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直属单位重要的违纪案件立案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或监察决定;协助党组和行政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受理对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揭发、检举、控告;受理党员、监察对象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对厅管领导干部的提拔任用进行监督;履行省纪委、省监察厅规定的其它职责。
监察室负责人:方忠良
联系电话:83276016
单位地址: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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