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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江苏省劳动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的函


各有关高校、科研单位、省辖市劳动保障局: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干部队伍的素质,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干部教育培训的规律,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的质量和效果,根据《2006年—2010年江苏省劳动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苏劳社人[2006] 19 号)要求,现面向有关高校、科研单位和全省劳动保障系统聘请老师,建立江苏省劳动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并拟在此基础上建立江苏省劳动保障决策专家咨询库。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主要面向全省高校科研单位劳动保障相关专业的专家学者和劳动保障系统的优秀工作者。

    二、人员条件:

    1、高校和科研单位的专家学者,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相当职称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在劳动保障学科相关领域已取得国内或省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学术成就,能胜任劳动保障专业相关课程的讲授任务,教学经验丰富,在中文核心期刊或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劳动保障专业论文。 

    2、劳动保障系统的优秀工作者,对劳动保障理论有较深的研究,熟悉劳动保障政策,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劳动保障专业论文或参与制定劳动保障相关政策。

    三、讲授的主要课程:

    劳动经济学、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就业、劳动关系、劳动工资、劳动争议仲裁、劳动监察、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农村保险、社保基金监督、高技能人才开发、农民工问题等。

    四、有关说明:

    1、凡是进入师资库的老师,由省劳动保障厅发给聘书,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所需老师从师资库中优先聘请,优秀的可以推荐进入全国劳动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根据需要,可参与全省劳动保障重大决策的调研和有关课题的研究工作。师资库将进行动态管理,一般每2年调整一次。

    2、各高校科研单位有意进入师资库的老师,请填写江苏省劳动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人员申请表(见附件,可在江苏劳动保障网下载),单位签署意见后于2007年5月30日前,寄送省劳动保障厅人事教育处。

    3、请各市劳动保障局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汇总后于2007年5月30日前报省厅人事教育处。

    4、联系电话:025-83276004      联系人:陈汝军

    EMAIL:crj@js.lss.gov.cn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16-1号苏兴大厦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人事教育处     邮编:210008

    附:江苏省劳动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人员申请表

 

二○○七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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