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劳社办[2005]5号
本厅各处室、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劳动保障部研究起草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政务公开办法》(征求意见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政务公开办法》(征求意见稿)两个文件。前者规定劳动保障部对社会实行政务公开的要求,后者规定劳动保障部对劳动保障系统实行政务公开的要求。请研究并提出意见。 两个文件请上网查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政务公开办法》(征求意见稿)将刊登在《中国劳动保障报》和劳动保障部政府网站(WWW.molss.gov.cn)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政务公开办法》(征求意见稿)将刊登在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信息网上。 请将修改意见于10月18日前用电邮形式报厅办公室。 联系人:陈辉 联系电话:83276008 电子邮箱:chh@js.lss.gov.cn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OO五年十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