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异地流动就业有关手续 |
已在中国其他省市就业的被派往本单位在江苏单位任职的(外国人免办许可证): 1、外省市劳动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证迁移或注销证明;(注:无需体检) 2、《外国人就业登记表》或《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申请表》或《华侨就业申请表》(现单位盖章、市级劳动保障部门盖章); 3、新单位的书面申请报告(说明聘用原因、职务及期限、单位盖章,外省市企业在江苏分支机构由总公司盖章,属境外单位派遣,应由境外派遣单位出具相应的证明,并注明聘用期限)及聘书、任命书、委任书、决定等; 4、现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批准证书(复印件)或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有效护照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通行)证》(正本及复印件); 6、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被聘人员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半身照片一张。 |
原在外省市工作重新应聘到江苏就业的境外人员在原就业证有效期内的(外国人免办许可证): 1、外省市劳动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证迁移证明;(注:无需体检) 2、《外国人就业登记表》或《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申请表》或《华侨就业申请表》(现单位、市级劳动保障部门盖章); 3、新单位的书面申请报告(说明聘用原因、职务及期限、单位盖章,外省市企业在江苏分支机构由总公司盖章)及聘书、任命书、委任书、决定等; 4、现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批准证书(复印件)或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境外人员与原单位的离职证明原件(说明离职原因及离开时间)及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境外人员的简历和从事该项工作的资历证明(学历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证书或从事过该项工作的经验证明); 7、有效护照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通行)证》(正本及复印件); 8、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被聘人员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半身照片一张。 |
原在外省市工作重新应聘到江苏就业的境外人员原就业证有效期已满的(符合条件的方可两证合办): 1、 外省市劳动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证注销证明; 2、《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和《外国人就业登记表》或《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申请表》或《华侨就业申请表》(现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市级劳动保障部门盖章); 3、新单位的书面申请报告(说明聘用原因、职务及期限、单位盖章,外省市企业在江苏分支机构由总公司盖章)及聘书、任命书、委任书、决定等; 4、现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批准证书(复印件)或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6、境外人员的简历和从事该项工作的资历证明(学历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证书或从事过该项工作的经验证明); 7、有效护照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通行)证》(正本及复印件); 8 、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或确认的健康检查或验证合格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9 、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被聘人员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半身照片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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