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劳动保障厅
关于把握工作重点推进“五个充分” 全面提升劳动保障事业整体水平的指导意见
苏劳社[2006]23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本厅各处室、直属单位:
经过多年努力,劳动保障事业发展中的若干具体矛盾和实际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当前所遇到的问题往往都是一些深层次问题。想不想解决、如何解决、解决的成效如何,直接关系到劳动保障事业的整体推进和长远发展,也直接影响着城乡劳动者若干切身利益的实现。因此,必须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谋求新的突破。结合“十一五”期间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总体规划,从省情实际出发,必须把推进“五个充分”作为新一轮五年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具体工作目标,积极创新劳动保障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工作水平,促进劳动保障事业的全面持续发展并不断注入新的动力与活力。具体工作意见如下:
一、主要工作内容
所谓“五个充分”:即在“十一五”期间实现城镇社区和失地农民充分就业;社会特殊群体充分保障;农村适龄劳动力充分转移;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和经济薄弱村贫困劳动力充分培训;各类企业劳动合同充分覆盖。
二、主要工作目标及重点
(一)城镇社区和失地农民充分就业
近年来,全省每年登记的“4050”人员、特困家庭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零就业家庭”的人员等就业困难对象都有10万多人,“十一五”期间全省就业困难群体仍将保持在这一规模。从实际情况看,这一部分就业困难对象主要积聚在城镇社区,也是再就业帮扶的重点对象。同时,据测算,由于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十一五”期间全省每年因失地需要就业的农村劳动力约10—15万人。为此,“十一五”期间要通过大力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等办法,促进城镇社区和失地农民充分就业。
工作目标:
一是城镇社区内有就业愿望和能力的劳动者以及有就业愿望和能力的失地农民达到相对充分就业。二是在全省范围内分地区类别分解落实各市辖区内城镇社区充分就业的目标任务并确保如期完成。即苏南地区力争用1—2年,苏中地区力争用2—3年,苏北地区力争用3—5年的时间。三是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就业困难人员得到有效援助,消除“零就业”家庭现象。四是失业人员和失地农民基本生活有保障,尚未就业的人群被广泛组织在各种积极的就业准备活动中。
工作重点:
一是大力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包括强化基础管理和制度建设,规范管理服务标准,加强基层平台工作人员队伍能力建设,逐步实现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网络信息资源共享等;二是大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包括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努力开发公益性岗位,以兴办服务实体、创建再就业基地等形式创造一批社区就业岗位,大力挖掘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的空岗信息等;三是积极开展就业援助,包括定期走访慰问就业困难人员家庭,向就业困难人员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推荐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就业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对生活困难、急需就业的人员给予即时就业安置等。对失地农民的就业状况要组织专项普查登记,全面摸清底数,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努力使广大失地农民通过社会援助和自谋职业实现安居乐业。
(二)社会特殊群体充分保障
工作对象: 在关注帮扶全社会各种特殊群体生产生活的基础上,优先考虑三方面群体,即被征地农民特别是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失地农民;无力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下岗失业人员;无力参加各地各种新型保障制度的城乡贫困人口。
工作目标和重点:
在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方面,全面推行和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加大宣传和组织力度,引导被征地农民自愿参保,努力使这项制度的覆盖率达到相对充分程度,对新增被征地农民力争实现全覆盖。
在城镇企业养老保险方面,重点关注无力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下岗失业人员,尤其要着力解决这类人员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问题,使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有效解决其老有所养问题。总结推广各地在这方面的创新做法,通过采取社保补贴的方法,建立助保协会等方式,多渠道广募资金,资助断保并生活困难确实无力参保的下岗失业人员接续参保。在具体接续方式上,可采取先贷后还的方法,由助保协会资助接续参保,并签订协议,在其有偿还能力时,再逐步偿还,也可以自愿采取以房换保等方式方法。
在各类新型保障制度参保方面,立足城乡统筹发展,大力推进“财政投入、集体扶助、个人出资相结合”的新型农保制度建设,凡未建立新型农保制度的,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已建立新型农保制度的,重点解决无力参保农民的实际问题;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破产关闭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及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障问题,对城镇贫困居民、少年儿童的医疗保障作出制度安排,着力援助困难群体参保,力争让尽可能多的城乡民众在各种新型保障制度落实过程中直接受益。
(三)农村适龄劳动力充分转移
据不完全统计,至2005年末,全省农村人口3699.88万,占总人口比重的49.5%,其中劳动力2659.32万,已转移农村劳动力1546.3万人,其中劳务输出754.5万人。目前,还有近1120万劳动力留在农村,多数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而且女性劳动力居多。据测算,全省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大约需600万左右,这就意味着仍有500万左右的农村劳动力需要转移。因此,“十一五”期间要继续坚持外输内转并重,境内境外兼顾的方针,努力实现全省农村适龄劳动力充分转移。
工作目标:
在“十五”期间新增农村劳务输出286万人的基础上,“十一五”期间,力争每年转移农村劳动力50万人左右,通过五年的努力,再转移农村劳动力250—300万人,使需要转移的农村适龄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并达到相对充分的程度。
工作重点:
坚持扩大数量与提高质量并重,异地输出与就地转移并举,进一步贯彻政府推动,多方参与,市场运作,规范管理的工作方针。重抓责任落实,更加显著地提高农村劳动力输出转移的实际成效。重抓技能培训,更加有效地提升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重抓权益维护,更加得力地改善农村劳动力就业保障环境。重抓基层基础,更加到位地服务于农村劳动力输出转移工作大局。
(四)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和经济薄弱村贫困劳动力充分培训
当前就业形势依然严峻的主要因素,一方面是人数多于岗位带来的供过于求;另一方面也客观存在着劳动者就业技能不适应岗位需求的结构性矛盾,呈现了“有人无事干,有事无人干”两种现象并存的状况。对农民工培训状况的社会调查表明,农民在进城就业前接受各种培训的比例不到20%,多数农民工的岗位技能培训是进城就业后在企业完成的,就业前培训工作相对薄弱无疑严重制约了农民转移的进程和进城就业的质量,加强对农民就业前的职业技能培训不仅是当务之急,也是一项长期工作。为此,“十一五”期间要大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特别是要抓住重点难点人群,优先安排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和重点扶贫村的贫困劳动力参加各种就业技能培训。目前全省重点扶贫村1011个,需要优先纳入免费技能培训计划的贫困劳动力约6万人。同时,全省初、高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学生每年约在25万人。在全面推进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同时,要把城乡初、高中“两后”生和经济薄弱村贫困劳动力作为重中之重,优先保证其就业培训的全覆盖。
工作目标:
分年度对省重点扶持的1011个经济薄弱村的贫困劳动力全部实行免费职业培训;力争城乡“两后”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前培训基本实现全覆盖,促进普教与职教的顺畅衔接。
工作重点:
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城镇新成长劳动力的劳动预备制度,着力开展就业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积极推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券制度,把对农民培训的优惠扶持政策直接落实到人,使被帮扶对象可以凭借培训券抵顶培训经费,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工种专业接受适合自身条件的技能培训,强化劳动者的就业竞争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
(五)各类企业劳动合同充分覆盖
劳动关系的确立和变化主要是通过劳动合同反映的。劳动合同既是巩固和扩大就业成果的标志,又是加强用工管理的抓手,也是各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的依据,在整个劳动保障事业运行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据2004年的抽样调查,全省各类企业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合同签订率约为82%,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为98%,城镇集体企业为95%,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为95%,私营企业为84%,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为59%。从期限上看:一年及一年期以下的合同占49%,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占17%,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占2%。从构成上看:以订立一年及一年期以下短期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为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分别占36%和33%;城镇集体企业分别占38%和30%;港澳台及外商投资企业分别占54%和11%;私营企业分别占61%和6%;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分别占65%和3%。情况表明,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严重,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劳动合同签订率偏低。为此,从今年起要启动“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各类企业劳动合同充分覆盖。
工作目标:
按照分类推进、逐步实现全覆盖的要求,力争到2008年基本实现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做到“劳动者就业到哪里,劳动合同就覆盖到哪里”。
工作重点:
以非公企业劳动者以及进城务工人员为重点,全面实施并不断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按照“劳动合同规范,明晰用工关系;劳动规章健全,坚持以人为本;劳动管理科学,有序化解矛盾;劳动关系稳定,共享发展成果”的和谐劳动关系标准,指导企业实现劳动合同管理水平的明显提高。全面实施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社区和企业的创建工作,“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年”活动,建立工作责任制和督促检查制度,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在扩大劳动合同覆盖面的同时提高劳动合同的质量。
三、主要工作要求和实施步骤
“五个充分”所要解决的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劳动保障工作中最为突出的矛盾和问题,是广大城乡民众最为关心也迫切期望得到解决的问题,是劳动保障部门应该努力并且付出努力后就能够解决的问题,也是实现“十一五”劳动保障事业新突破和快发展的重点和关键所在。“五个充分”的实现过程,就是解决制约劳动保障事业长远发展的深层次的矛盾和具体问题的过程,通过大力推进“五个充分”,必将相当有效地解决一批现实的社会问题,带动劳动保障工作整体上一个新的台阶,把全省的劳动保障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因此,为促进这项工作的扎实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在厅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由各条线认真按照要求,排出时间表,抓紧工作,确保在6月份分别制定出有具体情况、相应充分标准、分类实施步骤、主要工作措施的专项工作方案,以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讨论交流,同时还将结合半年工作总结和全省劳动保障局长座谈会的召开,对全省范围实现“五个充分”的相关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进一步部署。
二00六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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