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及劳动保障部社保中心《关于做好“两节”“两会”期间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省医保中心近日发出《关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苏医管[2006]2号),对全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经办机构春节和“两会”期间的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主要内容如下:
一、在认真总结2005年工作的基础上抓紧研究部署2006年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收好尾、起好步。各地要早动手、早安排,在认真总结十五期间及去年工作的基础上,重点筹划好“十一五”及今年工作。待厅各项工作指标下达后,各地要结合实际及时分解,抓紧落实。省中心将继续对全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经办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各地要结合2005年工作总结,认真做好考核工作。
二、切实做好春节前对大重病患者和离退休人员的慰问和医药费补助工作,确保参保人员和离休干部的医疗待遇落实到位。省中心将在近期开展“江苏医保送温暖活动”,对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参加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人员中的大重病患者进行慰问,并根据其个人负担情况给予一定的医药费补助,同时还将到苏北部分困难地区看望重病或因病致贫的参保人员。各级医保、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经办机构春节前要认真扎实地开展对患大重病的参保人员和离休人员的慰问工作,对个人负担过重,因病致贫的参保人员及家庭给予适当的医药费补助。对春节期间开展的各种形式的慰问活动,各地要运用舆论宣传工具进行大力宣传,创造和谐医保氛围,提升医保形象。
三、认真抓好困难和破产关闭的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保的有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各地要根据《关于解决困难和破产关闭的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的意见》(苏劳社医[2005]15号)要求,认真落实相关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并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和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的社会稳定。
四、切实做好与定点医院、定点药店的医药费用及时清算拨付工作,确保参保人员和离休干部正常的就医取药不受影响。
五、切实做好安全保卫保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各级经办机构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认真开展安全检查。要以防火、防盗、防失泄密等为重点,对经办大厅、经办窗口、档案室、财务室和信息网络中心等重点部位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要制定和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的安全预案,建立和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一把手负全责”的原则,把安全任务分解成具体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