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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表彰全省医疗保险优质服务标兵的决定

苏劳社医管[2006]3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2年以来,全省医疗保险经办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活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努力提供规范优质的经办服务,经办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服务质量有了明显提高,涌现了一批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经各市、县医保经办机构评选和推荐,省医保中心组织考核,现决定授予淮安市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陈荫等6位成绩突出者“优质服务标兵”称号。

  希望各地医保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都要以“优质服务标兵”为榜样,深入学习先进人物,弘扬先进典型精神,加强能力建设,提高自身本领,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效率意识,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经办服务,为完善我省城镇医疗保障体系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全省医疗保险优质服务标兵名单 

二〇〇六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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