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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库》的通知
苏劳社[2005]65号 签发人:陈励阳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苏劳社 [2005]33号)要求,省统一维护的《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库》(以下简称《药品目录库》)已基本建成。现将该《药品目录库》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执行中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市劳动保障局要严格执行《药品目录库》的用药范围及库结构标准,同时对所辖县(市)、区提出贯彻执行意见。 二、现下发的《药品目录库》维护的品种有西药10810种,中成药(含民族药)3103种,中药饮片1182种,医院制剂4623种。库中药品价格暂无数据,待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部门确定价格后予以维护。 三、《药品目录库》执行过渡期截止到2006年2月28日。现有《药品目录库》中有542个通用名项下无药品品种,在过渡期内,各地应允许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使用和结算符合该通用名的药品,同时要通知生产(经销)单位进行申报。 四、各地在《药品目录库》实施过程中应及时收集并反馈有关问题和意见。凡通用名、剂型已列入《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5年版),且已经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使用和销售未维护入库的药品,请通知生产(经销)单位通过原申报渠道进行申报维护。 五、《药品目录库》的维护周期为每季度一次。申报时间不限,维护更新时间为每季度的最后一天。 联 系 人:张 蔚 周广云 联系电话:025—83347360 83347356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OO五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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