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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管理基础 提高服务水平推进工伤生育保险工作创新发展


    9月11至12日,全省工伤生育保险经办工作座谈会在泰州市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交流各市推进商贸、餐饮等服务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情况,研讨工伤、生育待遇支付遇到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办法,并对下一步工伤、生育保险经办工作进行部署。

    今年以来,我省工伤、生育保险经办工作稳步推进,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已提前完成全年扩面目标任务。截至8月底,全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87万人,其中农民工参保269万人;工伤保险基金收入75266 万元,基金支出43001万元。全省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75万人,基金收入68353 万元,基金支出 41449万元。同时,当前工伤、生育待遇支付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工伤人员退休转养老补差问题、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协议管理和辅助器具的限价问题、发生交通事故工伤赔偿问题、计划生育并发症如何界定、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等待期设定的合理性以及如何反欺诈等。 

    会议对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伤、生育保险经办工作进行了部署。在工伤保险经办工作方面,一是要加大农民工参保推进力度,全面完成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扩面任务。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五险合一”与“工伤优先”的辨证关系,对已经参加部分险种的单位要通过实行“五险合一”推进工伤保险,对没有参保的单位要体现“工伤保险优先”的原则首先督促其参加工伤保险。做到参保方法灵活多样,参保形式不断创新;二是要落实工伤保险储备金制度。要认识到实行储备金制度是关乎《工伤保险条例》落在实处的大事,切实加强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实现基金有效利用、合理节余;三是要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加强工伤保险协议管理,规范与定点医院的费用结算工作,方便参保职工就诊。要做实基础数据,重视统计报表工作,确保报送及时无误,准确反映情况;四是要积极开展工伤康复工作。考虑到工伤事故的发生频率、工伤职工符合康复条件的概率、医院的辐射能力等因素,康复中心的建设由省里统一规划。各地要积极研究和探索工伤康复的收治标准、项目、介入时间和康复程度等;五是要规范辅助器具配置工作,实行重要辅助器具价格的限价管理;六是要加强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按照“金保工程”的总体要求,充分利用现有的医保信息管理系统,增加工伤保险管理模块;七是要做好待遇支付案例工作。工伤保险个案多,在享受待遇人群、待遇发放时限和工伤发生时间上纷繁复杂,各地要区分政策的时间段,分类收集整理,以便研究、总结和借鉴。

    在生育保险经办工作方面,一是要创新思路,把握好生育保险的发展方向。当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推开后,要更加注重生育保险制度与医疗保险制度相互衔接、同步推进的研究;二是要建立生育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细化支付项目,规范支付标准,力求做到人性化操作、社会化管理。建立全省生育保险相关费用定期通报制度,及时通报生育保险费用发生情况;三是要加强协议管理,积极推行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的直接结算办法。四是要加强基金管理,防范道德风险。做好生育保险的费率测算工作,基金结余要合理适度;五是要做好计划生育并发症的研究,研究在全省统一计划生育并发症的结算范围。

    座谈会上,13个省辖市汇报了推进商贸、餐饮等服务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况。各地已全面启动此项工作,整体推进态势良好。如南通市结合当地实际,在重点领域、重点人群方面扩大覆盖面,出台了自谋职业者参加工伤保险政策,使工伤保险覆盖到了所有从业人员。淮安市也出台了相关政策,并按每人每月5元的筹资标准参保。镇江市出台经办服务奖励制度,每参保增加一人,市财政奖励给街道社区协保人员12元,为街道社区提供了有效的经费保障。


   稿件来源: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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