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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努力实现“两个确保” 全力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何权副省长作重要讲话

  8月27日,省政府在南京召开了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何权副省长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对全省各统筹地区提出明确要求:一是确保在10月1日前全省全面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是确保年内城镇居民参保率达到80%以上。

省劳动保障厅厅长、省政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门联席会议副组长陈震宁主持会议

  何权副省长说,今年4月《省政府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下发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省政府部署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目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222万人,参保城镇居民住院和门诊大病范围内的费用平均报销比例超过50%,有效减轻了城镇居民医疗费用负担。

  何权副省长指出,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重要工作,也是今年省政府向全省人民承诺的改善民生的十件实事之一。各地各部门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全力以赴把这件关系民生的大事抓紧抓好,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按照国务院文件要求抓紧规范完善制度。第一,关于制度安排。县城以上城镇的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住在乡镇的城镇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享受相应的政府补贴政策。在省政府文件出台前已经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县城以上城镇居民,原则上从2009年起将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统一政策框架。第二,关于覆盖范围。必须注意两点:一是中小学阶段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二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之外的非从业城镇居民均应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第三,关于筹资标准。县城以上城镇的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50元的标准筹资。少数筹资水平低于上述最低标准的地区,要在完善制度过程中调整筹资标准,不能低于省政府规定的最低筹资标准。同时,要探索建立筹资水平、缴费年限和待遇水平相挂钩的机制。第四,关于政府补助。对所有参保城镇居民都应给予财政补助,补助标准不能低于国家规定,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高一些,一般居民参保的补助标准在筹资标准的三分之一左右,但不宜超过50%。第五,关于保障方式。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都明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点解决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方式。第六,关于配套措施。要充分借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做法和经验,抓紧制定完善经办管理、医疗服务、药品供应、药价管理、财政补助办法等相关配套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健康发展。

  二要切实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管理工作。一是强化基金征缴工作。二是确保财政投入到位。三是从严加强基金管理。同时要求,各地要合理控制基金结余水平,基金累计结余一般不超过10%,以充分发挥基金使用效益。要建立制度、经办、监督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把基金监管工作贯穿到制度运行的各个环节,坚决杜绝一切违法违规侵占、挪用行为,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三要努力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一是抓好经办能力建设。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由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二是强化社区服务功能。要充分依托现有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增强其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的服务功能。三是加强医疗服务管理。要合理确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范围,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管理,要逐步建立完善临床诊疗规范、临床诊疗指南、临床用药规范和出入院标准等技术标准,努力实现医疗服务管理标准化。

  四要注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其他改革的配套。一是加强社区卫生机构建设。整合和充分利用现有的医疗卫生资源,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加快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站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二是建立社区就医导向机制。引导参保人员“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三是深化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切实加强药品价格管理,推行基本药品零差价和集中采购、直供配送,有效降低药品价格,缓解“看病贵”的矛盾。四是完善医疗救助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困难家庭、患大病人员医疗费用负担。

  五要加快建立完善全覆盖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一是继续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三是统筹考虑其他社会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四是切实搞好各项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

  六要进一步加强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要精心组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大力推进。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加强指导,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工作调度,强化督促检查,特别是对工作进展较慢的地区要进行重点督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会议由劳动保障厅厅长,省政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门联席会议副组长陈震宁主持。会上,无锡、南通、盐城、扬州、镇江等5市作了经验交流,省财政、民政、卫生等3部门发了言。省发改委、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卫生厅、物价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制办、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等部门负责同志;各省辖市分管市长和劳动保障、财政、卫生、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市)和有关区分管县(市、区)长140多人参加了会议。


   稿件来源:省厅医疗保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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