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香港的医疗保障制度
香港医疗保障制度基本上沿袭了英国的全民健康服务制度,由政府直接主办一体化的医疗健康护理服务,为市民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医疗健康服务。所有持有香港身份证的市民,去公立医院和诊所看病只需支付少许费用。另外,经济困难的市民还可以申请看病时减收或豁免个人支付的这部分费用。香港除公立医院外,私人诊所和医院都采取市场化运作,依据医疗服务成本自主确定价格。由于高福利的医疗保障体系,加之香港公立医院提供的服务质量高、收费低,市民一般都选择公立医院住院和专科门诊服务,而去私立医院看病的人数则较少。尤其住院,去公立医院治疗的占病人总人数的94%左右。
香港高福利性的医疗保障制度,也使得医疗费用支出逐年增长,香港地区医疗卫生总开支占GDP的百分比在持续上升,已由10年前的7.4%上涨到当前的15%。全民卫生服务的医疗制度正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
二、香港透析治疗的现状
香港早在1996年就实施了“腹膜透析优先条款”,末期肾衰竭病人需要透析治疗时,由公立医院根据患者病情优先选择腹膜透析治疗。如果病人有腹膜透析禁忌证或因腹膜透析并发症而不适合继续腹膜透析,患者会被安排在医院进行血液透析。如果病人适合腹膜透析,但希望血液透析,该病人可以选择自费到慈善机构或私人医疗机构进行血液透析,血透费用分别为每次1500元、3500元。高昂的医疗费用是大多数普通港人所无法承担的,因此大多数末期肾衰竭病人选择在公立医院接受腹膜透析治疗。由于采用先进的技术和严格的消毒措施,腹膜透析造成腹膜炎的情况大为减少,由十多年前的每12个月发生一次,发展到目前病人每33至36个月才会发生一次腹膜炎。由于腹膜透析水份饮食限制较少,在家中可简便操作,以及生存期不断延长,所以病人的满意度较高。香港现有6400多名末期肾病患者,其中约有 82%的病人采用腹膜透析。
为了提高腹膜透析病人的生存质量,香港公立医院为腹膜透析病人制定了一套完整的治疗计划,通过“透析前预备班”、“腹膜透析班”、“腹膜透析训练班”等系列培训,引导病人及其家属认识肾衰竭、了解腹膜透析,并学会自我照顾技巧和换水技术,在通过严格的考核合格后,病人方可离开医院在家中自行或依靠家人进行腹膜透析。如果病人年老体弱失去自我照顾能力,家人也不能留在家中照顾老人时,家人可以安排病人入住安老院,由安老院照顾病人起居生活及由安老院职员进行腹膜透析。为了鼓励病人积极融入社会,香港肾脏学会等社会团体通过组织一些主题讲座、联谊会、运动会等活动,引导病人更多地接触社会生活。
三、香港透析政策分析
香港是一个人口密度较大的地区,由于高血压、糖尿病等高发病引起的肾衰竭病患持续增加,给医院的肾替代治疗(包括腹膜透析、血液透析及肾脏移植)带来了极大的压力。香港规定只可死后捐赠肾脏或亲属(活人)间的肾脏移植,由于香港人在死后捐赠肾脏的人数偏低,因此,大多数末期肾衰竭病人都要长期依赖透析治疗。在透析治疗中,由于血透中心前期投入较大,投资回收期长,血液透析每人每年的医疗费用较高,约为24万港币。而腹透中心前期投入相对较小,腹透与血透相比适应症范围更广,腹膜透析病人只需在医护人员的精心指导下,在家即可自行完成透析治疗,不需要集中到医院统一进行,有效地缓解了医院的诊治压力,而且医疗费用相对较低,每人每年约10万港币。要将有限的医疗资源治疗日益增多的病人,因此医师和肾病患者首选腹膜透析进行治疗。
四、推广腹透治疗的意义
通过对香港透析治疗的学习考察,可以更直观地了解开展和推广腹膜透析的意义。
1、可以使临床透析治疗更趋于规范、合理。目前,国内透析病人中采取血透和腹透的比例为9:1,许多医疗机构出于自身效益考虑,对终末期肾衰竭病人优先选择血液透析。按照国际上公认的标准,进行透析治疗的病人中,20%适合血液透析,20%适合腹膜透析,60%的病人两种透析方式都可选择。因此,积极推广腹膜透析,有利于规范末期肾衰竭病人的临床治疗,保护其残肾功能,避免交叉感染,提高生活质量。对那些年龄偏大、原有心血管合并症的病人、糖尿病病人、小儿、有严重出血倾向的病人以及血液透析造瘘失败的病人,更应选择腹膜透析治疗。
2、可以实现保、患的“双赢”。在现有的政策和产品价格下,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的治疗费用基本持平,但今后通过降低腹透液的价格,使腹透的费用低于血透,逐步提高腹透病人的比例,可以有效地减轻基金的支付压力。同时适当降低腹透病人的个人负担比例,也可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
3、科学地使用透析资源,杜绝不规范行为。通过推广腹透治疗,实行透析治疗的定点制度,严格执行透析中心的准入标准,提高透析治疗的质量,减少未达标中心通过降低服务质量、以低价吸引病人的违规行为,杜绝虚报治疗费用行为的发生。
五、开展腹透工作的几点建议
1、建立透析治疗中心定点制度。为了规范透析治疗行为,提高透析治疗效果,应尽早建立透析治疗中心定点制度,严格执行透析治疗中心定点准入条件,防范不达标的血透中心采用不规范治疗、低价等手段吸引病人。对纳入定点的透析中心应加强监管力度,杜绝虚报、冒领费用情况的发生,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合理使用。
2、调整腹透液的价格。目前腹膜透析液的单价约40元/袋,患者每天使用4袋(根据患者病情实际情况,不少患者每天使用2—3袋)。为了增加腹膜透析治疗的竞争力,建议适当降低腹透液的价格,拉开腹膜透析与血液透析的费用差距,通过经济杠杆引导病人接受腹透治疗,减少医疗费用,合理有效使用透析资源。
3、改变腹透液的收费类别。在现行政策和体制下,腹膜透析液归入药品管理,医院科室人员的奖金往往与药品收入不挂钩,这就不可避免地导致某些医院优先开展血透治疗。另外,药品占比也限制了腹透液的使用。为了减少以上因素对腹膜透析治疗的影响,可以通过改变收费类别,将腹膜透析液纳入医用耗材管理。
4、提高腹透病人的个人待遇。目前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管路、透析液都属于乙类项目和药品,均需个人先自费一定金额后方可按大病比例报销。建议适当降低或取消腹透管路、透析液的个人自费比例,真正降低腹膜透析病人的个人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