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扬州市劳动保障局召开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推进会,各县(市)劳动保障局分管局长汇报了城市居民医疗保险筹备情况。到目前为止,该市各县(市)基本上完成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调查摸底工作,形成了初步的政策框架。该市劳动保障局对所辖统筹地区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县(市)劳动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重大意义和作用,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上来,下大力气把这件好事办好。二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县(市)成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主动开展工作,确保 6月底出台相关政策,7月份组织实施。三是统一政策,认真测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全市统一保障范围,将老年居民、特困居民、未成年居民全部纳入参保范围。筹资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测算后确定,在筹资渠道上体现个人、社会和政府共同承担,政府补助向特困居民、老年居民等倾斜。四是基本保障,服务下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坚持基本保障的原则,以住院和大病医疗费用报销为主,门诊补助为辅。医疗服务向社区延伸,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首诊医疗机构。五是加强督查,确保到位。6月中旬市劳动保障局将对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7月28日各县(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正式启动。年底还将组织专项检查,确保全市参保12万人以上。
(扬州市劳动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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