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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创新 加强协调提升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服务管理水平


     全省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管理工作座谈会召开,会议提出:坚持创新 加强协调提升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服务管理水平

    5月29日,全省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管理工作座谈会在扬州召开。会议总结了2006年全省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服务和管理工作,分析了当前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对进一步提升全省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服务和管理水平作了部署。省医保中心主任胡大洋、省委老干部局省直处副处长戴东良就做好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服务和管理工作提出要求。扬州、盐城、苏州、淮安、南通等市作了经验交流。各市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经办机构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参加了会议。

    2006年,全省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管理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截至2006年底,全省参加医药费统筹的离休干部59116人,比2005年减少2609人。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工作力度不断加大。2006年,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省委老干部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就进一步做好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服务和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并结合实际相应出台了有关规定。二是离休干部医疗待遇进一步提升。各地通过提高离休干部医药费筹资标准,扩大离休干部用药范围,调整离休干部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保障了离休干部的医疗待遇。镇江市把筹资标准增长幅度定位于每年增长不低于10%,床位费由35元提高到50元等。无锡市出台离休干部用药增补目录,使离休干部用药品种比普通参保职工增加839种甲类药。连云港市调高了离休干部床位标准和诊疗项目报销标准。三是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服务模式不断创新。部分市通过开办家庭病床、开展送药上门等特色服务,既方便了离休干部就诊,又降低了医药费支出。扬州市不断完善家庭病床管理,采用“家庭病床申请表”、“家庭病床巡诊记录卡”、“巡诊项目明细表”等规范家庭病床医疗服务。泰州、苏州等市要求定点医院设立离休干部医疗服务部门,提供一站式服务,并安排社区服务人员定期送药上门,方便了离休干部及其家属。各地通过上门走访、电话问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认真听取离休干部对医药费统筹服务和管理的意见,不断改进管理服务方式。淮安市每月2次到定点医院为住院离休干部进行跟踪服务,全年共上门走访580人次。四是离休干部医药费支出增长幅度得到控制。各地不断完善费用结算办法,采取“总额控制、超支分担、引入单位参与管理”等措施,有效控制了离休干部医药费支出的不合理增长。各地对离休干部定点医疗机构及药店建立了协议化管理方式,明确双方责任,并加大稽核力度。南通市去年增加6名稽核人员,全年追回违规医疗费用555万元。苏州市不断细化协议管理,调整离休干部药品和诊疗服务项目结付范围,对一些贵重药品、营养药品、容易滥用药品和一些价格昂贵的新技术诊疗项目增加一定的自负比例,提升离休干部费用节约意识。该市离休干部医疗统筹总费用比上年下降7.7%,年人均费用比上年下降5.2%。南京市专门成立专家组,对所有住院病案进行逐一复查,针对非适应症用药、违反物价规定的不合理收费等重点稽查,共扣除违规费用30万元,均次住院医疗费用比去年下降2400多元。

    胡大洋主任就进一步做好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服务和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要强化责任意识,在“三个满意”上下功夫。让政府满意、让参加单位满意、让离休干部满意是经办机构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的目标,要在提供优质便捷医疗保障服务的同时,把医疗费用支出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二要强化人本意识,在“五心”服务上下功夫。通过坚持开展健康保健讲座、家访、病访等,把热心服务体现在每一个工作岗位上,把细心服务延伸到每一个服务环节上,把关心服务前移到每一个离休干部家庭,把耐心服务体现在每时每刻,把爱心服务深刻入到每一个离休干部心中。三要强化创新意识,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要建立费用告之制度、网上查询制度、委托取药登记制度、沟通协调制度,改进结算办法,可以探索建立费用超支分担机制,引入单位参与管理机制,并建立大额医疗费用救助制度。四要强化管理意识,在规范医疗行为上下功夫。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为重点,引入竞争机制,推行诚信制度,建立日常稽核、检查监督、举报奖励等办法。经办机构要多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与财政、老干部局等部门及参加统筹单位等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推进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服务和管理工作。

    省委老干部局戴东良同志充分肯定了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服务和管理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并提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树立高度的使命感、荣誉感和责任感,在服务中体现管理,在管理中深化服务,积极宣传政策,正面引导,建章立制,严控不合理的医药费增长,发挥多方合力,共同研究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服务和管理的新途径。

    关于今年的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管理服务工作,省医保中心提出:一要继续认真细致地做好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服务工作。各地要以讲政治的高度,心系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管理服务事业,不断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举办健康保健知识讲座,走访慰问身患重病或家庭困难的离休干部等活动,主动征求他们的意见,增进他们对医药费统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二要以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管理。各地要紧密结合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将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服务和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范围,依托建立信用等级激励机制,切实调动定点医疗机构为离休干部提供诚信医疗服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要完善离休干部医疗费用结算办法。要采取多种结算方式相结合的办法,针对结算方式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大稽核力度,促进定点医疗机构合理使用医疗卫生资源,提高统筹资金使用效率,保障离休干部的医疗待遇。四要加强全省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经办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政治纪律、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通过开展“优质服务竞赛”等活动,加强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经办人员的管理能力、服务能力、创新能力。五要探索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为离休干部服务的途径。以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为契机,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定点范围,有效利用社区医疗卫生资源,推进“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为离休干部提供“送医送药上门服务”、“家庭病床”等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六要加强离休干部医药费支出稽核。建立离休干部医药费运行预警机制和大额医疗费用跟踪制度,重点检查大额门诊和住院费用,对长期住院、空挂床等行为要研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要充分利用网络信息系统和社会监督力量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监控,对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要充分发挥经办机构、定点单位、离休干部所在单位“三位一体”的作用,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


   稿件来源: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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