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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正式启动


    5月8日下午,扬州市在市民广场举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启动仪式。扬州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主要负责同志亲临仪式现场,该市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社区工作站及首批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市民代表和学校代表等近300多人参加了仪式。陈励阳副厅长到会,对该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予以了肯定并提出进一步要求。市劳动保障局主要负责同志介绍了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实施筹备情况,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代表作了发言。市委书记季建业和市长王燕文向首批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市民代表和学校代表发放了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卡和医疗保险病历,标志着该市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正式启动。

    扬州市市委、市政府今年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列为为民办实事的重点项目。3月19日,市政府出台《扬州市市区城市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从5月1日起实施。4月底前,前期准备工作顺利完成,医保“历、证、卡”全部到位,居民的登记、参保、缴费工作有序进行,已有首批2万名市区居民参保。该市在居民医疗保险启动过程中着力做到两个“一步到位”:一是政策框架“一步到位”。从政策上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城镇居民纳入医疗保险,在市区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确保“人人享有医疗保障”政策框架的建立;二是经办网络“一步到位”。该市对居民参保登记、申报缴费、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社区定点医疗服务中心费用结算等全部实行计算机系统管理,市社保中心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城市居民医疗保险的经办管理、业务指导、医疗费用给付、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等工作。

扬州市社保中心


   稿件来源: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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