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保中心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展通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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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面开展,省医保中心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制度,要求各市每月10日前上报本地上月进展情况,同时重要工作措施及时报送信息。主要内容包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制定出台情况、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及工作措施、建立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情况、居民参保进度情况、已出台政策的完善情况、宣传和推进活动情况、居民医保经办管理制度制定情况、经办机构及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增加编制经费配备情况、省辖市对所辖地区开展的督促检查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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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件来源:省医疗保险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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