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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
离休干部如何转院就医?
离休干部因病情需要转院至非省级机关公费医疗定点医院就医,须经本人定点的三级医疗机构经治主治以上医师填写“转院就医申请单”,院医保办盖章后报省医保中心备案。转院就医发生的医药费先由本人现金垫付,再按规定到省医保中心审核报销。
稿件来源: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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