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 关于对省监狱管理局《解决监狱劳教系统 职工养老金发放困难的请示》的答复
苏劳社险管[2005]17号 苏财社[2005]29号
省监狱管理局:
你局《关于解决监狱劳教系统职工养老金发放困难的请示》(苏狱[2004]277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按照省委、省政府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和构建和谐江苏的要求,结合省监狱劳教系统2004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的实际情况,为缓解你局支付压力,经研究决定,对你局2005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适当给予调剂补助200万元,分季拨付。原具体结算办法仍按省劳动保障厅苏劳社险管[2003]10号文件规定办理。
为全面实现省监狱劳教系统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省监狱管理局对补助后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部分要负责筹集补足,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二○○五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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