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关注的企业年金基金入市问题,随着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的产生,即将正式启动。8月1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第5号通告,公布了取得资格的第一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原定评选不超过40家,由于在专家评审中获得规定票数机构没有达到这个数量,实际评选出了37家。
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确定了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体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加快建设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补充保险。《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中,也都明确鼓励和提倡建立企业年金。按工作职责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劳动保障部颁布了实施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会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颁布实施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确定了国家政策支持、企业自主建立、市场运营管理、政府行政监督的制度框架和运行规则。
按照行政许可的规定,经专家评审投票,取得第一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的有:(见通告)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资格认定的每个工作环节,劳动保障部都适时发布了文件或通告,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告知。按照评审规则,在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的基础上,选聘51名专家,组建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专家库,根据行业和专家分布情况,通过抽签分别产生了4个资格的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个申请的机构进行评分和投票,每个评审委员会有11名专家,获得多数票(6票)以上的机构方可当选。评审投票后,有些机构并列最后一名,劳动保障部又组织了现场答辩,在此基础上进行第二次投票,产生了最后结果。
企业年金市场化运营管理是一项新的工作,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关心和培育,要充分认识企业年金是退休人员“养命钱”的特点,时刻把基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为他们理好财。同时要研究适合这一特点的投资产品和投资计划,使职工得到更好的回报,
企业年金的源头在企业。要想使这项事业发展起来,必须加强对企业年金的宣传,向企业和职工讲清楚政策和运行规则,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使有条件的单位把企业年金建立起来。企业和职工对企业年金的认识要有一个过程,市场需要逐步发展,因此不能急功近利,要尊重客观规律,循序渐进地开展工作,确保企业年金市场健康发展。
做好工作的关键是有一个好制度,有一批好队伍。获得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资格的机构,要深刻理解和正确贯彻企业年金的政策法规,全面提高市场研发、运营管理、风险控制和信息技术水平,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授权控制系统、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操作规程,加强信息披露,建立诚信机制,及时控制和化解企业年金市场风险,实现安全、稳健、高效运营和优质服务。劳动保障部将与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建立和完善协同监管机制,维护市场秩序。对市场表现好,客户满意率高的机构,要进行表扬;对管理不善,严重违规的机构,要严格市场退出制度,实现优胜劣汰。同时,要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的作同,共同维护职工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