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建立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信息库的通知》的通知
苏社险[2000]3号
各市社保机构: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建立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信息库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0]43号)转发给你们。各地要按通知精神,尽快建立欠费企业信息库,实施动态跟踪,建立监控制度。确保完成2000年清欠任务。
欠缴养老保险费情况季报表(见通知附件三),自7月份起改为月报,各市于每月5日前将报表和欠费百万元以上企业信息报送省处审计科。
为确保各市按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统一要求和标准建立欠费企业信息库,省处统一为各市订购“社保欠费企业信息管理”软件一套(1200元/套),各市接通知后,请将款汇至省社会保险事业处,帐号:04403290517001520,开户银行:中行古南都分理处。
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建立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信息库的通知》
二000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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