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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我省今年将完成对原行业统筹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专项稽核


    近日,省劳动保障厅在南京召开会议,研究部署2007年对原行业统筹单位和部分省属企业社会保险专项稽核工作,这标志着我省该项工作进入关键性的最后一年。陈励阳副厅长到会并作重要讲话。

    根据国家劳动保障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省从2005年开始,计划用三年时间对原行业统筹单位和部分省属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保险费情况进行全面实地稽核,以提高企业依法参保意识,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2005年对2家单位所属的124家分支机构进行了专项稽核,涉及5000多名职工,查出少漏报缴费基数2375.38万元,应补缴保险费665.10万元。2006年对金融、电力、邮电等27户企业及所属1038户分支机构参保缴费情况进行了专项稽核,涉及从业人员21万多人,查出少报缴费养老保险基数1.58亿元,查出在地方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共少报缴费基数20.56亿元。有关单位和企业对前两年专项稽核工作中查出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欠缴、漏缴的社会保险费已基本全部补缴到账。

    陈励阳副厅长在讲话中首先对于近年来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近年来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及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始终把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努力加强稽核队伍建设,不断完善稽核工作的方法和手段,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圆满完成了各项稽核任务,有力地促进了“两个确保”。陈励阳副厅长指出,加强社会保险稽核是增强社会保险基金支撑能力的客观需要,有利于给参保企业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是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及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强化对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领导,认真总结前两年专项稽核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结合今年的新情况新形势,扎实推进工作开展,确保专项稽核工作取得新成效。

    省社保中心和省医保中心负责人分别就今年专项稽核工作做了具体布置。金融、建筑、交通、铁路等65家行业统筹企业及部分省属企业负责人和劳资处长,各市养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稽核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今年对原行业统筹单位和部分省属企业社会保险专项稽核工作从4月16日起正式开始实施。


   稿件来源:省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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