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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层层签订责任状 确保一村一企整治工作全覆盖


    近日,泰州市整治非法用工领导小组召开第四次联席会议,会上及时传达了省专项行动督查组对泰州市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督查意见和下阶段四点工作要求:1、要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工作贯穿于泰州各地方政府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始终,为地方发展赢得良好的环境。泰州的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政治影响同等重要,要有忧患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工作;2、要把开展好这次专项行动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紧密结合起来,与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结合起来;3、要建立机制,整合资源,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4、要改进工作作风,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依据省督查组的要求,泰州市委市政府和市整治非法用工领导小组对下阶段专项行动工作明确提出:一是在全市后期检查验收阶段要实行责任制,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即各市区整治非法用工领导小组要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订立责任状,各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与各乡镇劳动保障所签订责任状,通过签订“双责任状”,明确做到“五清”(即辖区内用人单位用工数量清、用工来源清、依法用工情况清、依法经营情况清、专项行动整治情况清)和“七无”(即无使用童工、无强迫劳动、无拐骗农民工、无拖欠克扣工资、无不签订劳动合同、无不进行用工备案、无不参加工伤保险等其他违法行为),明确建立“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二是加大实地检查的力度和范围,在确保“四小”必查的基础上,将实地检查的范围扩大到服装、建筑、住宿和造船等农民工较为集中的领域,并填好两种检查表:用人单位实地检查表和职工调查表,明确以职工调查表为主,对发现的问题坚决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一村一企全覆盖。

    到目前为止,泰州市整治非法用工行动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市已实地检查企业3403户涉及职工8.03万人,补签劳动合同1.28万份,吊销许可证340本,实地检查工作件件有签收回证,同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行为公安部门已治安拘留两人。


   稿件来源: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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