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将其作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柱。“十五”时期“全省社会保障事业取得长足进展,两个确保”成果继续得到巩固,国有下岗企业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与失业保险全面完成并轨,历史性拖欠养老金得到解决,对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作出制度性规定,破产、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基本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开始建立并运行。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主要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均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到“十五”期末,全省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参保人数分别达到952.3万人、1124.1万人、838.5万人、680.2万人和630.9万人,分别比“十五”期初增长305.4万人、816.8万人、81.5万人、229.9万人、173.2万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不断强化,基金收支规模有显著增长,“十五”期末年五大保险基金总收入达520亿元,基金总支出达400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稳定发展,到“十五”期末参保人数分别达110.7万人、850.3万人。基金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全省各市均成立了基金监督机构,基本形成行政监督、专业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有力维护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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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件来源:厅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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