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
 |
将促进就业再就业摆在突出位置,建立起政府促进就业的目标责任体系,“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基本确立。城乡就业总量稳步增长,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城镇登记失业人数、登记失业率由升转降,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十五”期末全省城乡就业人员总量达到4510.12万人;五年全省新增城镇就业380万人,新增农村劳务输出286万人;下岗失业人员累计实现就业再就业266万人,其中“4050”人员55万人;期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6%。
|
| |
| 稿件来源:厅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处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