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我省将加快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技能劳动者,坚持政府积极推动和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大力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城乡劳动者技能素质。一是依托大型骨干企业和职业教育院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等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建立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重点建设50个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10所重点技师学院;二是围绕提升我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水平,组织实施“新技师培养倍增计划”,带动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逐步形成结构合理的技能劳动者队伍;三是加大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投入,加快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导、行业配合、学校参与、社会支持、个人努力的技能劳动者培养工作新格局。
推进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和经济薄弱村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
大力推进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和经济薄弱村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是我省“十一五”期间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的重要方面。一是动员并组织社会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就业服务机构,优先为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和省重点帮扶经济薄弱村贫困劳动力提供各种就业技能培训;二是完善劳动预备制度和青年见习制度,力争使大部分城乡初高中毕业后新成长劳动力在就业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三是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将省重点帮扶经济薄弱村有就业能力和外出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纳入政府支持的技能培训计划,全面实行并不断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券制度,把对农民培训的优惠扶持政策直接落实到人。
促进技能人才培养和使用
“十一五”期间我省将进一步完善技能劳动者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机制。一是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严格落实就业准入各项规定,加快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劳动者评价、职业院校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技能考核工作体系,充分发挥职业资格证书在劳动者就业和技能型人才成才过程中的导向作用;二是鼓励企业、行业和全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引导企业建立技能劳动者使用与培训考核相结合、待遇与业绩相联系的激励机制,逐步提高生产一线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完善并落实对优秀技能人才的特殊奖励政策和激励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