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专项规划》的目标任务,需要全省劳动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劳动保障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重要部署,进一步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和提升能力,需要政府及公共财政加大投入力度,重点建设一批惠及百姓、提高劳动保障服务能力的重大工程,同时对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给予政策扶持。
1、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专项规划》提出,进一步加大省及地方财政对劳动保障事业的投入力度,将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所需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劳动保障资金预算制度,保证重点支出,重点加大对农村劳动力培训、促进就业、社会保障和劳动监察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渠道筹资的高技能人才投入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扶持技工学校和公共实训实习基地建设。建立健全基金预决算制度,明确各级政府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平衡的责任,重点落实对养老金收支缺口以及做实个人账户的补助资金,在现有基础上,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
2、实施重大工程及重大项目。《专项规划》提出,重点实施金保工程、技能人才实训鉴定基地建设工程、社会保险服务设施工程、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工程和街道、社区和乡镇基层平台建设工程。重点安排就业再就业资金、养老金缺口补助、困难地区和困难行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助、个人账户做实启动资金和社会保险储备资金等资金项目。
3、加强劳动保障系统机构和队伍能力建设。《专项规划》提出,要积极构建与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队伍,为劳动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推动业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法制化;积极推动劳动保障机制创新、体制创新,实现劳动保障公共服务高效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