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部、省要求,扎实推进就业各项工作,继续保持登记失业率稳中有降。坚持理论和实践结合,在四个方面积极探索取得初步成果:一是建立社会调查失业率发布制度。将农村劳动力纳入就业、失业统计范围。二是构建城乡统筹就业考核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创建城乡统筹就业城市品牌活动。三是建立城乡人力资源信息采集、更新和统计分析制度,对城乡人力资源实行动态管理。四是推进就业扶持政策城乡全覆盖。将社保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政策向农村“移植”和拓展,取得初步成效。部统筹就业工作调研组给予好评。
2.社会保险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拓宽。上半年,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八个关于社会保险方面的制度,填补了政策的空白。其中,财政补助、社会筹集等四条渠道筹资,建立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基金长效筹措机制,确保退休人员“即退即保”;鼓励被征地农民自主选择参加“城保”或“农保”,新增被征地农民全部实现“即征即保”;鼓励农民工参加城镇养老保险或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允许农民工参照灵活就业人员的办法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推广兴化经验,实行城乡医疗保险管理并轨;为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互通”桥梁,基本实现了城乡养老保险关系的无障碍衔接等政策均属首创。上月,泰州市政府在国务院座谈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全部出齐。在去年出台市区居民医保政策的基础上,今年再次出台《泰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建立以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对三种居民明确筹资标准不低于200元,财政补助不低于50元;学生儿童参保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90元,财政补助60元。学生家庭缴纳30元并由父母亲所在单位报销。迄止7月底,四个县级市的政策都已经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并发文。全市已参保15.3万人。
4.新农保百村试点进展顺利。将推行新农保制度列入小康村验收标准,列入新农村建设新“5+1”实事的考核内容,列为市人大连续五年督促政府工作的专题项目。全市100个村的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新参保人数已经突破4万人。
5.合同、监察“网格化”管理全面实施。强势推进“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建立“网格化”管理、信息化服务、“一万管百万”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体系。在街道、乡镇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中队,构建市、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劳动保障执法监察体系,形成“以监察中队为主、劳动合同指导员为辅、社区劳动保障专管员参加的地域网格化劳动合同监察”格局。依托金保工程,推进合同、监察信息化步伐,实现全市劳动合同数据的集中管理。
6.退休人员居家养老服务全面启动。在圆满完成“三年全覆盖”和“11533工程”前两步奋斗目标后,今年推出第三步奋斗目标:全面启动实施退休人员居家养老工程。以社区为依托、以街道退休人员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主体、以居家生活服务和医疗保健为主要内容的多元化、可选择的退休人员居家养老服务政策已经出台。面向高龄、独居、特困和重病企业退休人员推出差额购买、定额补助、结对帮扶、义务服务和有偿服务五种服务模式。按照“先试点、后推广、分步实施”的要求,全市已有6个街道先行试点,80多名老人接受服务,深受退休人员欢迎。
7.“和谐仲裁”建设积累初步经验。建立答辩期征询和节假日、晚间开庭预约制度;拓宽仲裁援助范围,明确三类人员仲裁费用全免;关注农民工维权,对涉农案件一律实行部分裁决、立即生效、法院及时执行的办案模式;夯实和谐劳动关系基础,在用人单位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庭”,建立劳动仲裁联系点制度;创造和谐仲裁氛围,着重处理好仲裁机构、当事人、法院以及仲裁委三方关系;制定重大疑难案件处理办法,实行“三方会诊、共同审理”;仲裁结果全部上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完善案例指导、案件评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做到理念公正、程序公正和结果公正。
8.工伤保险取得重大突破。继续狠抓工伤保险向乡镇延伸,实现工伤保险全面覆盖乡镇。在建筑行业实行工程项目参保、动态实名制管理、建筑统筹附征保费的政策。对服务业实行全员参保、雇主缴费、定员定额、动态备案的办法,先在泰兴试点,两个月内该市就有263家雇主主动申报,近8000名流动服务业人员办理了工伤保险。目前服务业参保工作已经在全市全面推开。
9.金保工程实现“六统一”。紧紧围绕市级数据中心建设,将县级市劳动保障业务数据全部集中到市级数据中心,全市使用统一应用软件,实现了金保工程建设的“六统一”。目前全市统一使用劳动保障应用软件的工作已大见成效,四个县级市全部实现一次成功切换。
10.断保救助制度启动实施。推出社会保险断保救助制度和还本不付息优惠政策,安排500万元建立断保救助基金,帮助特困失业职工解决断保后无力自费续保问题。这项政策出台后,深受特困失业职工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