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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劳动保障年度公报——民生数据解读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省统计局联合发布了《2006年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有关数据表明: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劳动保障事业在“十一五”开局之年呈现出“城乡就业工作有新突破,社保体系建设有新进展,劳动关系调整有新成效,职业培训事业有新发展,公共服务水平有新提升”的良好发展态势,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和维权、公共服务等诸多方面均取得显著绩效。

城镇新增就业增长较快,经济增长与就业增长实现良性互动

    2006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10.2万人,连续两年超百万,为历史新高,2006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4%,连续四年小幅下降。这首先得益于我省经济快速稳步发展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同时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再就业工作,出台并全面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也对就业产生了直接的推动作用。

新一轮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2006年,按照能拓展的尽可能拓展,能延伸的尽可能延伸,能优惠的尽可能优惠的原则,我省及时出台了新一轮促进就业政策,对上一轮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加以重申和明确,对需要扩大覆盖范围的政策加以拓展和延伸,形成了有江苏特色的新一轮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政策体系。2006年全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3.04万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11.13万人。全省共减免税收6.18亿元,惠及23.53万人;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1.7亿元、惠及19.28万人;提供小额担保贷款1.7亿元,惠及1.1万人;有58.6万人享受到4.7亿元的社会保险补贴, 28.18万人次享受岗位补贴,补贴额1.97亿元。

农村劳动力转移在“十五”期末达到的较高平台上又取得了新的进展

    2006年全省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62.6万人,其中新增输出41.5万人。自2003年省委、省政府提出到2010年实现500万农民大转移的目标后,4年间全省共转移农村劳动力337.88万,实现总目标的67.6%。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1609万人。

高技能人才培养速度加快

    2006年,全省共新培养技师和高级技师2.55万人。2004年开始实施“三年三万六千新技师培养计划”,到2006年全省共培养技师、高级技师4.8万人,超出预定目标三成多。2007年全省将开始实施“新技师培养倍增计划”,到2010年,全省技师、高级技师总量将达到10万人。

社会保险覆盖面扩大,养老、医疗、工伤保险

净增参保人数连续两年超百万

    到2006年底,城镇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059.3万人、1274.3万人、901.1万人、812.7万人、711.5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106.9万人、150.2万人、62.6万人、132.5万人、80.6万人。其中,养老、医疗、工伤三个险种的净增参保人数连续两年突破百万。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项保险参保人数均位居全国第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位居全国第一。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增长较快,基金运行总体平衡

    2006年,全省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保险基金总收入分别达到456.36亿元、154.62亿元、39.23亿元、9.05亿元和8.67亿元,合计为667.93亿元,比2001年增长了两倍多。随着基金收入不断增长,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结余也有较大幅度上升,基金备付能力显著增强。

养老保险缴费水平、待遇水平不断提高

养老金得到按时足额发放

    2006年全省统一了各地参保人员的缴费比例、缴费基数区间和基础性养老金计发基数。2006年全省养老保险人均月缴费基数首次突破千元,达到1103元。近3年来,我省逐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三年累计人均调增245元,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数首次突破300万。

    为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省拨付困难市县补助资金从2001年的4.27亿元增加到2006年的17.05亿元,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合计59.61亿元。六年期间,省对困难市县企业离退休人员的补助从2001年人均96元/月增加到220元/月,增长了2.3倍;保障对象从37.09万人增加到64.73万人,增长了1.75倍。

困难和破产关闭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为解决困难和破产关闭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自去年开始省每年对经济薄弱地区补助1亿元,同时通过地方财政配套、主管部门筹资等多种办法,将全省困难和破产改制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截至2006年底,省补助的46个统筹地区共41.9万人已实现全部参保。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顺利开展

    2005年我省启动了城镇居民参保试点工作,到2006年底,全省已有5个市及部分县(市、区)实施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苏州、镇江、淮安市还对学生儿童实行了大病医疗统筹,全省已有100万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参保对象看病难、看病贵的压力。城镇居民医保以保障居民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为重点,根据财政和居民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筹资水平和支付比例,这项制度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将于2007年在全省各地全面推开。

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

    省委省政府一直十分关注农民、农民工问题。去年我省建立起农民工组织领导体系,与农民工有关的若干重要工作全面启动。各地按照省统一部署,一手抓当务之急的解决,一手抓长远大计的研究,扩大农民工工伤保险覆盖面,农民进城务工期间医疗保险制度安排的探索,建立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长效机制,以及让农民工同等享有公共服务和城市社会资源等工作都有了显著进展。到2006年底,全省农民工参加城镇养老、医疗、工伤保险人数分别达到211万人、209万人和203万人。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稳步推进

    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新农保制度建设时间表,进一步明确了农村社保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步调。农村养老保险在积极探索中有了新的进展,农民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覆盖人群继续增加。2006年底,全省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数为869万人,以苏州、无锡、泰州等为主参加新型农保190万人。
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人数不断扩大,2006年底达到99.73万人。

刚性确保低收入劳动者工资水平的提高

    2006年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四类地区调整为三类地区,调整后的一、二、三类标准分别为750元/月、620元/月、520元/月,增幅最低8.3%、最高30%。

劳动合同制度推行情况良好

    2006年对全省5938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69394名职工的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进行了抽样调查,全省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其中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7.16%,集体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1.72%,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3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4.85%,私营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劳动合同签订率分别达84.47%、51.86%。

劳动保障维权力度进一步加大

    在全省范围内重点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劳动用工情况检查活动等专项检查活动,全年主动检查用人单位8.24万户,审查17.34万户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接受群众举报投诉案件4.48万件,办结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2.77万件。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责令用人单位为71.72万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责令用人单位为63.27万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4.31亿元,其中为41.37万农民工追发工资等待遇3.23亿元,督促1.29万户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2.98亿元,督促1.36万户用人单位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1972户,责令用人单位退还收取劳动者的风险抵押金1021万元。

劳动保障公共服务能力水平进一步增强

    金保工程建设取得新进展,以“一网、一卡、一号”为重点,大力推进全省劳动保障服务网络建设,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监测制度在全国率先建立,创新方式方法,省厅与南京市联手建设12333信息咨询服务平台,并以此为中心,进行了全省标准统一、服务规范、联动响应的12333系统的统一建设,13个省辖市都已完成了系统实施、场地建设、咨询员招聘培训、政策法规库建设等工作,其中9个市已经正式开通人工服务。“江苏劳动保障网”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突出服务和创新,成为劳动保障政务公开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之一。2006年全省新发行统一标准的社会保障卡102万张。社区平台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到年末在全省省辖市市区258个街道及156个市区乡镇及县城城关镇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所,并在3239个城镇社区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站。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得到加强,全年新增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10个,累计已达30个,市级建立的培养基地达110个。


   稿件来源:厅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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