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议现场

何权副省长作重要讲话

陈震宁厅长作工作报告
2月6日,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副省长何权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劳动保障厅厅长陈震宁作了工作报告。
何权副省长强调,当前一要以更大的力度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政策措施,不断放大政策促进就业的积极效应。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帮扶力度,确保“双失业”和“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重视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确保被征地农民与城镇失业人员同等享受有关就业扶持政策和免费就业服务。二要加快建立人人享有的社会保障制度。全面建立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全覆盖。着力破解社会保险扩面征缴难点,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将减免社会保险费作为招商引资优惠条件。三要着力建设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加大最低工资制度落实力度,全面提升劳动争议处理效能,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四要切实做好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努力营造公平对待、一视同仁的良好环境。五要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系统效能建设,为城乡劳动者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省劳动保障厅陈震宁厅长在工作报告中回顾了2006年全年的工作,总结了年度工作绩效,明确了2007年工作任务和措施。
陈震宁厅长全面总结了2006年全省劳动保障工作取得的成绩。全省去年新增就业110.2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3.04万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11.13万人,已连续两年实现新增就业突破百万人的可喜成绩。至去年年末,全省城镇企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1060万人、1272万人、901万人、812万人和711万人,分别比上年净增107万人、148万人、63万人、132万人和80万人。全省农民工参加城镇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的人数分别为211万人、209万人和222万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覆盖人群和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人数达到170万人和190万人。全省各类企业劳动合同平均签订率达9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近7个百分点。全年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达62.6万人,全省转移率已达60.5%。
他指出过去一年,我们在上下左右协力同心的良好环境中,办成了许多大事,打造出一批亮点:及时出台了新一轮促进就业政策,形成了有本省特色的新一轮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政策体系;出台了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实施意见;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券制度,6600万专项资金全部印券下发基层;建设农村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全面实施“镇镇通”工程;农民工组织领导体系基本建立,与农民工有关的若干重要工作全面启动;积极稳妥地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对改革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办法,调整个人账户规模等重要事项作出了具体部署;及时向省政府上报了城市非职工居民和少年儿童医疗保险的政策性意见;在调查研究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农村社保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步调;扎实开展统计数据质量年活动,加快建立基础数据库;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扎实推进。省与南京市共建的12333咨询服务中心正式运行,全省统一的12333公共服务电话咨询系统基本建成。
陈震宁厅长要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新要求,全面把握劳动保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首先,要充分认识和把握劳动保障工作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其次,充分认识和把握构建和谐社会及全面达小康对劳动保障工作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要求。省委、省政府结合省情实际就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要把实现相对充分就业作为最重要的社会目标,把扩大就业作为政府工作的优先目标,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放在解决民生问题的优先位置,把解决当前突出矛盾和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努力实现促进充分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改善劳动关系的良性互动。再次,在正确分析形势、把握全局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在工作目标、工作领域、工作职能的动态调整中确保完成“该做的”,努力做好“能做的”,积极探索“想做的”,自觉主动地为政府分忧,为民众排难。
陈震宁厅长指出,今年是党的十七大召开之年,也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战略部署的开局之年,各地要认真实施好各项关键举措。
一要突出重点人群,更富成效地扩大城乡就业。第一,继续援助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对象。重抓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强化基础管理和制度建设,把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落实到最基层;重抓特殊群体帮扶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健全就业困难群体的援助制度;重抓新一轮就业促进政策的落实,扩大优惠扶持政策的覆盖面;重抓托底安置就业机制的完善和落实。第二,注重解决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失地农民就业问题。一方面要切实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失地农民纳入城镇就业服务体系;另一方面要扩大就业促进政策的适用范围,以失地农民为重点对象,循序推进城乡统筹就业的步伐。第三,着力帮扶城乡新成长劳动力进入就业队伍或就业准备阶段。继续引导和大力推动层层级级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券制度;建立劳动预备制度和青年见习制度;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继续改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环境;协同相关各方,深入研究大专院校毕业生就业问题。
二要坚持务实创新,建立并不断完善切合省情的社保体系。进一步开拓创新,努力建设覆盖范围更加宽泛的社会保障体系,致力于从制度和机制上让更多的城乡民众享有社会保障,力争实现社会特殊群体充分保障的目标。在养老保险方面,加大接续工作力度,加大引导和执法力度,继续完善省对养老保险困难市县重点补助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在医疗保险方面,要按照政府投入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方式方法,对城镇非职工居民特别是低保和特困人员得不到医疗保障这一全国性普遍问题作出制度安排,将城镇非职工居民、少年儿童及学生纳入医疗保障体系。在农民工社会保障方面,坚持分类指导和稳步推进的方式方法,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在新型农保和被征地农民保障方面,要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积极推进新型农保制度建设。
三要重抓合同覆盖,努力构建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各地必须坚定不移地全面推进各类企业劳动合同充分覆盖的进程,切实加大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监察查办力度。以新办企业、非公企业用工行为的规范为重点,全面实施并不断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指导企业全面提升劳动合同管理水平;大力实施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社区和企业的创建工作,建立工作责任制和督促检查制度,提高劳动合同的质量;加大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贯彻落实力度,坚持至少每两年调整一次最低工资标准,刚性确保低收入劳动者工资性收入的提高;进一步强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积极推进劳动争议调解体系建设;创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制。
四要发展职业培训,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层层落实工作任务;完善政策法规体系;构建完整的培养体系;健全科学评价机制;建立使用激励机制;形成有效投入机制。
五要注重以人为本,全面强化面向城乡民众的公共服务能力。做好新形势下的劳动保障工作迫切需要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既重建设、更重服务,继续大力推进“金保工程”建设;完善社区、狠抓乡镇,打造覆盖城乡的基层工作平台;服务为本、效能优先,增强社会保险经办窗口功能;面向城乡、兼顾内外,加快建设各具特色的培训实训和鉴定基地;办好公共、发展民营,强化职业介绍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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