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议现场
11月23日下午,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在南京召开第26次会议。省人大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张艳,省政府副秘书长、省经贸委主任韩庆华,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主席、省劳动保障厅厅长陈震宁等参加了会议。本次三方会议围绕加强三方机制自身建设、提高三方机制工作效果两大主题,在学习全国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省“十五”期间劳动关系运行情况的同时,研究了“十一五”期间劳动关系协调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根据国家推行劳动合同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结合明年工作安排,提出了我省三方组织的落实意见,决定在明年召开全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会议。
会议讨论了省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组成人员和机构调整方案,一致同意由张艳同志、韩庆华同志担任省三方会议名誉主席,同意增设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工作委员会、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工作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委员会和劳动法制宣传工作委员会,与原有的三方会议办公室一起作为省三方会议的下设工作机构。会议还对若干拟下发的政策性文件进行了热烈讨论。
会上,省人大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张艳、省劳动保障厅厅长陈震宁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强调要将这次会议作为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九次会议精神的具体行动,高度重视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以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为主题,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为抓手,以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社区和企业为载体,不断创新思路,创新实践,努力实现“劳动关系清晰、劳动合同规范、劳动规章健全、劳动管理科学”的目标,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两个率先”方面作出应有的贡献。
由省劳动保障厅、省经贸委、省总工会和省企业家协会组成的省劳动关系三方会议,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已任,自1998年成立以来,先后开展了“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管理年”、“维护劳动者权益年”、“劳动保障法规落实年”等一系列有影响、有效果的活动,促成了《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等地方性劳动保障法规的出台,创新了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实践。目前,我省省、市、县三级均已全部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整体工作水平始终保持了在全国的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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