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13亿人口,7.6亿劳动力,扩大就业,促进再就业,关系到亿万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日前由中国就业促进会主办的“促进就业???立法与长效机制论坛”上,专家、学者和各级就业官员济济一堂,对如何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各抒己见,畅所欲言。本刊撷取三位专家学者的发言以飨读者。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主任陈宇: 以人力资源开发促进就业 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高级技工严重短缺,一些地区由于工资低、待遇差等因素导致招工难。在这种背景下,人力资源开发与就业在国家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得到进一步提升。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与促进就业应该建立长效机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全面改革教育培训工作,这是从根本上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除了国防和外交外,政府应该下大力气做的两件事就是社会保障和教育培训。在全国、特别是农村地区建立为就业服务的农村劳动力转移教育培训公共网络,这样就可以提供一个相当大的就业容量。同时,要改革教育培训的方法、内容和评价体系,树立就业导向、能力本位,坚持面向市场、服务社会的方针。 二是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从根本上解决结构性失业问题。高技能人才短缺是一个强烈的信号,最深刻地反映了目前教育上长期存在的弊端:重文轻工、学而优则仕。也深刻反映了目前企业重物质资本投入、轻人力资本投入的弱点。这些都直接影响了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增长。 三是应提高工人工资,改善劳动条件,提高人力资本收益。当前我国沿海地区劳动力供给不足实际上是一种劳动力供给方面的虚假短缺,事实上我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都处于劳动力绝对过剩的阶段。劳动力队伍的庞大和无限供给,导致工资过低和劳动条件恶劣,部分用工单位还存在着克扣工人工资的现象。因此我们要把进一步维护工人权益的问题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把目前招工难和技工短缺作为契机,采取维护工人权益的系列举措,就可以挖掘出很大的就业潜力。 四是引导社会价值取向,尊重个人就业方式的多样性。现今现实生活中涌现出许多新的就业取向:正规就业与非正规就业、固定的与临时的、有报酬的和无报酬的,等等,社会应支持并提供条件让人们按自己的方式去从事自己喜爱的工作。
劳动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莫荣: 统筹城乡就业促进统一的劳动力市场 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到了一个崭新阶段,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日益突出,统筹城乡就业是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的主要手段。 据统计,在2001年-2010年的10年中,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总规模持连续上升态势,平均每年转移量在1493万-1662万人之间,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要求统筹城乡就业问题。到2010年,我国的就业规模将达到7.97亿人,根据近10年来第一产业就业人数的转移情况和未来城镇化水平测算,同时考虑二、三产业就业人数的增长情况,预计到2010年第一产业将会加速向二、三产业转移。伴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我国的就业结构也会发生重大变化,产业结构的变化要求必须城乡统筹就业。 统筹城乡就业的基本内涵是:第一个层次就是要把城乡就业作为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置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之中,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高度一体化地考虑就业与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外资政策、社会事业发展政策等的关系,实现就业与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第二个层次就是要兼顾城市就业和农村就业,并且把城市和农村就业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来看待,立足于城乡就业的内在联系和相互作用,适应和促进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和现代化的进程,实现城乡就业的统筹规划、良性互动和整体健康发展。 我们所谈的统筹城乡就业的最终目标是:促进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形成和城乡劳动者能够平等就业;促进城乡劳动力资源的充分开发和利用;政府在就业的管理服务体制和责任上逐步实现城乡一体;最终从根本上改变城乡劳动者的就业竞争环境不合理的状况。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董克用: 尽快建立灵活就业公共政策 目前我国有4700万人以灵活就业形式就业,人们对这种就业形式未来的发展趋势普遍看好,但运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值得我们研究和解决。 首先是灵活就业的概念,国际上也称为非正规就业。相对于传统体制下僵化的铁饭碗就业模式,灵活就业的发展对传统就业模式是一个很大的冲击。但是,我们谈论灵活就业,一定要搞明白灵活就业不等于低技术、低技能层次的就业,那些高科技、高智力部门,也有许多岗位适合灵活就业模式,比如高速发展中的IT业,就有许多灵活就业的岗位。另外,灵活就业不等于说就是在非公有制单位就业。我们要避免那种认为在公有制单位就业是正规的就业,其他就是非正规就业的错误概念。灵活就业不只是在非正规部门就业,在正规部门也有灵活就业的形式。而且,灵活就业不等于自雇用(从事个体劳动)。 其实,灵活就业是一个涵盖范围非常大的概念,它可以从劳动时间和劳动空间上去概括。如果只把灵活就业定义在“非正规”的框里,不利于灵活就业的发展。 为什么灵活就业的形式能够在我国长期生存和快速发展?一是就业压力问题。就业岗位的稀缺决定了就业形式的多样性;二是经济发展到某种程度其结构发生了变化,第三产业、金融服务业、咨询业、信息产业等发展迅猛,而这些产业特别适合灵活就业模式。目前中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同时进行,决定了我们的就业形式会比世界上任何国家都丰富多彩。另外,还有体制转轨中旧的既得利益与市场机制的冲突:许多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农村劳动力需要转移,存在大量的隐性就业,等等。因此,灵活就业的形式将在中国长期存在并不断发展。 灵活就业形式在运行中确实存在着一些世界性的难题,比如说,劳动者的利益如何保障?灵活就业形式中雇员和雇主之间的劳动关系不像过去那种正规就业中有一纸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我们有必要建立一个相关的公共政策体系。 首先应建立促进灵活就业的服务体系,包括劳动力的供求信息、技能培训、金融服务体系等。这样才能保证灵活就业做好、做强、做大。其次要建立保障劳动者利益的社会保险体系:包括灵活就业者的工伤、医疗、失业、养老保险制度等;第三要建立灵活就业规范化的服务体系:包括税收体系、社会保险费用缴纳和获取体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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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件来源:消息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作者:卢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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