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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要取得实效 ———论开展再就业“政策实效”行动


今年是我国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的第三年,也是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取得实效关键的一年。按照国务院领导提出的“要继续落实国家扶持政策,以困难群体为重点,多做工作,巩固和扩大成果,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指示精神,4月初,劳动保障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以“多下一份功夫落实政策,多帮助一批人员实现就业”为主题的再就业“政策实效”行动,旨在切实解决下岗失业人员集中反映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促进就业的效应,努力使每一位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及用人单位)都能享受到再就业政策的扶持和帮助。

    取得实效,是我们开展再就业工作最重要的目的,也是对各级党委政府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具体行动的检验。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党中央、国务院关心,人民群众关注。只有取得实效,才能完成就业再就业的目标任务,兑现党和政府的庄严承诺;只有取得实效,才能切实让下岗失业人员和用人单位获得实惠,得到政策的支持和帮助;只有取得实效,才能证明我们制定的积极就业政策是正确的,我们从上到下在工作中付出的巨大努力是有价值的。因此,各地在组织、开展、推进再就业“政策实效”行动时,要把能否取得实效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穿始终,并作为检验工作成果的标准。

    开展好“政策实效”行动,必须细化工作安排,在排查、整改、督导三个主要环节上下工夫。排查阶段,要对各项再就业政策落实情况和相关措施到位情况逐条进行梳理,把不落实的政策查出来,把不到位的措施摆出来;整改阶段,要对已经查摆出来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明确时间要求,切实整改;督导阶段,要加强对具体执行部门和单位的检查和指导,特别是要将政策落实难度大、工作进展慢的地区和部门作为重点,加强督促指导。

    开展好“政策实效”行动,还必须解决好几个共性问题。一是要提高认识,把开展再就业“政策实效”行动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重要举措,与劳动保障部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紧密结合。二是要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再就业“政策实效”行动,再次兴起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良好氛围。还要深入推广再就业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他们的典型示范作用。三是要加强协调,积极动员再就业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广泛参与、分工协作。四是要扎实推进。目前,各地均已进入具体实施阶段,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开展每一个环节的工作,边排查、边整改、边督导,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

    黄菊副总理指出:“促进就业再就业,不仅需要好的政策,更要靠扎实的工作。开展再就业‘政策实效’行动很有必要,请协调有关部门,继续抓紧抓好”。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这一指示精神,进一步协调有关部门,齐心协力,扎实工作,把“取得实效”的要求落到实处,在解决下岗失业人员的实际困难上下真功夫,在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上花大力气,把再就业“政策实效”行动抓实抓好。

  


   稿件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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