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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期

    贯彻落实省政府会议精神情况之八

连云港市劳动保障局加大工作力度
确保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连云港市劳动保障局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会议精神,逐一对照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关键举措,确保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

    一、纵深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

    在就业再就业工作上,着重抓六个方面的工作推进。一是以《就业促进法》宣传为抓手,进一步推进政策完善工作。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研究制定促进就业具体政策措施,包括人力资源市场、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就业援助以及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等配套规定。认真做好对本地区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与《就业促进法》规定不相符合或者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抓紧修订、完善或者废止。二是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为抓手,进一步推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对所有已经创建和新创建的充分就业社区严格对照创建标准,逐家过堂,做到创建标准不降低,决不允许出现创建后出现倒退甚至不达标现象。总结推广新浦区明星充分就业社区的创建经验,以创建工作的亮点和典型引路,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目标。加大县城城关镇充分就业社区的创建工作力度,积极指导各创建社区创造条件,认真落实创建工作的各项要求,建立完善相关台账,动态掌握社区劳动力的就业状况。建立《零就业家庭援助卡》,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一对一就业岗位结对帮扶、政府购买岗位和社保补贴兜底安置等一系列措施,确保出现一户、帮助一户、解决一户。三是以建立青年见习制度为抓手,进一步推进新成长劳动力就业。专门安排5万元用于青年见习基地的建设,加大职业指导和就业岗位援助,确保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到年底实现100%就业,力争使返回原籍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年底能够有半数以上实现就业,一年内绝大部分实现就业。四是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推进劳动保障平台建设。研究制定并以市政府名义向全市下发《连云港市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明确提出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全市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平台规范化建设。五是以做好培训券发放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推进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券制度过程中,以实施“两后双百”工程为重点,积极组织农村新成长劳动力,特别是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农村退役士兵和其他新成长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使其至少具备一项职业技能;以实施“百镇(乡)百万”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培训计划为中心,大力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不断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水平;以贫困劳动力、被征地农民、留守妇女等弱势群体为侧重,帮助他们有针对性的接受一次培训,掌握一项技能,尽快实现转移就业致富;以组织在城镇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参加技能提升培训为抓手,提高进城务工农民的就业能力。六是以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劳动就业服务网络。加紧完善公共就业服务综合服务场所功能,为各类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有效的就业服务,提高中介成功率。推进县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再上新台阶,东海县新建人力资源市场已经建成,赣榆县新建人力资源市场力争年底使用,灌云县抢抓县城大建设机遇,高起点、高规划建设县人力资源市场即将破土动工,全市所有四县人力资源市场场地面积均在2000平米以上,覆盖市县区的人力资源大市场网络体系已经建成。狠抓就业信息系统管理工作,着重确定完善和组织实施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工作,加快实现就业服务信息资源共享。

    二、逐步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是加快软件开发进度,确保居民医保如期启动。积极做好城镇居民医保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和测试工作,加快计算机软件开发进度,以确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如期启动实施。目前城镇居民医保软件开发正在按计划顺利进行,其前行参保登记软件已在市区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运行,保证了参保城镇居民信息录入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居民登记缴费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城镇居民医保推进力度。各县区每周三次上报居民医保进展情况,并及时汇总报送有关领导、相关部门和各县区,对进度慢的地区进行督查;利用小灵通、手机短信平台提醒广大城镇居民及时参保;组织人员深入学校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督促家长尽快为子女参保;各县区采取逐级签订目标责任状的做法,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对完不成任务的取消年终考核奖。三是开展业务培训,提升经办能力。分期、分批对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和街道社区劳动平台负责人、业务骨干进行业务培训和计算机操作培训,使一线工作人员能够尽快掌握政策和业务。同时还多次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进行审批、报销等有关经办业务流程及政策的培训,待程序开发完毕后,还将组织各定点医院计算机人员进行计算机操作培训,以确保居民医保的顺利实施。

    三、重点突破农民工参加工伤和医疗保险

    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参保办法。对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工作相对稳定的农民工,要求单位必须同其他工作人员一样为其办理工伤、医疗保险参保手续,享受一样的待遇,使农民工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为农民工参保创造优惠条件,简化手续、优先办理参保手续,鼓励和督促企业为农民工参加工伤和医疗保险。二是加强调查摸底,摸清农民工底数。组织人员深入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农民工相对集中的企业,对农民工人数、年龄结构和收入水平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同时注意督促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的没有为农民工办理参保手续的单位及时为农民办理参保手续。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力促用人单位参保。将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参加医疗和工伤保险情况作为劳动保障监察的重要内容。针对屡次做工作仍然不来参保的单位,通过劳动监察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进行强制参保。建立农民工参加医疗、工伤保险专项统计报送制度,要求各县区每月及时上报农民工参保进度,加强督促检查。

    四、多措并举加大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力度

    以个体私营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着力突破工业园区企业、餐饮、保安等行业参保率较低的问题。通过社区劳动保障平台,摸清社区内人员参保情况,建立居民参保情况和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参保情况两本登记台账,采取“拉网式”扩面,并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协调税务、工商部门,在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未参保企业要求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加大社会保险稽核力度,将稽核重点由大中型企业为主改为以非公有制企业、劳务派遣企业和有扩面潜力企业为主,稽核内容由查处少漏报基数为主,转为以稽核未参保人数为主,以稽核促扩面。研究制定农保转城保的衔接办法,在市区范围内,对原参加农保的居民、失地农民、失海渔民如参加城保,允许其采取“封存”、“折算”和“补差”的办法纳入城镇企业养老保险。同时,加强对各县、区、各部门养老保险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和通报,对完成任务较差的县、区和部门,提出了明确要求,落实了具体的工作责任。


   稿件来源: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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