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期

抓重点 抓推进 抓落实
今年上半年,扬州市劳动保障局坚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指导,把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保作为重中之重,着力改善民生,以推进省厅确定的十项主要目标为“龙头”,带动劳动保障事业的一体化发展,各项主要指标实现了“双过半”,有的单项工作提前完成了全年目标。具体工作中做到“三抓”:
一、抓推进,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等统筹城乡就业工作齐头并进。在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和充分转移乡镇活动的带动下,上半年,就业政策体系继续完善,全市筹集再就业资金1234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7.98%。小额担保贷款发放42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3.96%,回收率达94.67%,累计发放已达1809万元;全市各类就业再就业培训继续深入开展,“SYB”创业培训、农村劳动力培训券制度深入落实,建立一系列如农民培训学校等特色培训基地;加强了就业推荐与用工服务,坚持发挥劳动力市场作用,先后举办了“党员专场招聘大会”等各类劳动力市场43次,并与各级公共和民营职业中介机构形成了良性互补。通过以上措施,到6月底,全市新增就业2.27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54%。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1%。推荐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66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19%。“4050”人员就业4537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30%;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5.77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28%,其中新增劳务输出3.39万人。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培训5.23万人,占全年目标的110%,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为30%。
二、抓重点,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和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等工作均有突破。扬州市劳动保障局继续狠抓各类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城镇职工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56.8万人、71.1万人、49.3万人、40.1万人和33.2万人,其中养老保险净增缴费2.8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50%,养老保险基金实现收支平衡,市区略有节余。与此同时,一方面,加快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认真调研测算了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工作,积极探索落实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工作。另一方面,大力推进特殊群体参保工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5月份市区启动,又在7月28日举行了县(市)集中启动,已有49.7万名城镇居民进行了参保登记、申报;农民工“平安计划”有效实施,参加养老、医疗、工伤等保险的人数分别达5.02万人、6.3万人和9.1万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已形成指导意见,待市政府研究决策,并确定了江都、高邮为全省试点;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不断夯实,参保人数达2.7万人,“即征即保”覆盖率为4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已调研拟定了相关的改革意见和暂行办法。
三、抓落实,两个合同管理和职工权益维护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积极有效。积极实施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制度,建立劳动合同数据库,开展了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签约行动,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4%,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达到98%,外商投资企业达到98%,集体企业达到9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达到95%,私营、其他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不低于60%。全市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0%。此外,还进一步强化了工资宏观管理,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五一”期间加班费支付情况和劳动用工情况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以及“农民工维权宣传月”等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完善企业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信息库,开展了2006年度劳动保障诚信单位评定活动。